本書共分四章。第一章緒論,簡要介紹本書研究緣起、學界研究現狀、本書研究對像、本書主要內容、本書創新之處以及本書研究方法。第二章對“例”字進行考證,包括“例”的字義、“例”的分類以及“例”的性質,還探討與“例”相關的“比”“比附”“廷行事”“決事比”“故事”和“成案”等問題。第三章介紹歷代以“例”為名的法律形式。本部分以時間為軸,分別介紹隋唐以前、唐、明清等時期的“例”,然後論證“例”的產生原因,最後論述“例”的生命力。第四章論述“例”對當代法制建設的影響。首先,本書論證傳統法律是否“以刑為主”,其次以刑法部門為例分別從古代和當代兩個角度介紹縝密的法典立法技術,再次論述“例”在當代的表現形式——指導性案例與條例等位階較低的規範性法律形式,最後論述如何嚴格控制當代各類法律形式數量龐雜的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