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劉道遠 著作
定 價:35
出 版 社:北京大學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1年01月01日
頁 數:282
裝 幀:平裝
ISBN:9787301184868
●第一章 農村集體土地物權制度的法律分析
●第一節 集體土地所有權界定及相關問題思考
●第二節 集體土地所有權的法律性質
●第三節 農村集體地權結構分裂了市場化改革
●第四節 完善集體土地所有權的制度模式選擇
●第五節 完善集體地權結構會促進土地流轉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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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法律問題
●第一節 土地承包經營權產生及其演進
●第二節 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制度基礎
●第三節 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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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宅基地使用權流轉法律問題
●第一節 中國宅基地使用權的基本描述
●第二節 流轉語境下宅基地使用權制度的麼思
●第三節 宅基地使用權的流轉方式
●第四節 城鎮建設用地流轉法律問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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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土地征收基本理論及我國土地征收制度
●第一節 土地征收制度的國際比較
●部分目錄
《集體地權流轉法律創新研究》內容簡介:集體土地流轉改革是未來中國農村集體土地改革的方向。基於私權保護的要求,集體土地使用權自由流轉能夠有效保護使用權人的利益。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應是具有財產屬性的私人財產權,具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能。但是由於中國實行土地公有制,傳統的公有制優越思想仍然具有一定的市場,因此出現了私權讓路於公權、私權權能不完整的現實,其中很為典型的表現是農民僅擁有對土地使用權的處分權,而不能享有對土地的處分權。未來我們要深化農村經濟改革,改善農民的社會地位,這些目標的實現依賴於對農民土地使用權的充分承認和權利配置的完善,農村集體土地用益物權市場化是這些改革的核心目標之一。本著作圍繞集體土地流轉中的物權法障礙,分析未來制度創新的路徑。
劉道遠 著作
劉道遠,男,河南省固始縣人,2006年畢業於中國人民大學,獲得法學博士學位;2007年9月至2010年10月在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從事博士後研究工作。現為北京工商大學法學院副教授。主要研究物權法、侵權責任法和靠前金融法。任北京工商大學法學院《商法研究》副主編,北京工商大學法學院經濟法教研室主任。兼任中國法學會證券法學研究會理事,中國法學會行為法學研究會理事。近年來在《政法論壇》、《法商研究》等期刊發表論文四十餘篇,出版獨著、合著五部。
而根據中國《民法通則》第71條,其采用了列舉模式。因此我國學者在對集體土地所有權進行定義時也大都采取了列舉的方式,即將集體土地所有權定義為特定主體對特定的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與處分的權利,以突出集體土地所有權權能的完整性。但是,由於事實上所有權權能無法接近列舉窮盡,權能列舉的方式也不能真正說明集體土地所有權的本質特征,而且存在暗示地強調所有權而壓抑其他土地物權的傾向,因此,筆者認為概括式更加符合集體土地所有權的本質特征。筆者認為,集體土地所有權是集體土地所有權人在不違反法律或第三人權利的範圍內,隨意處分集體所有的土地並排除他人干涉的權利。
由於集體土地所有權是中國特有的一個歷史範疇,因此,我們在理解集體土地所有權時必須從中國基本國情出發對其進行客觀的研究。主要包括:靠前,集體土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