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論
●第一章 貧困治理體繫與治理能力現代化的變革方向:“生態理念”與“制度理念”
●第一節 生態理念:國際貧困治理的啟示
●一發展理念下發展中國家貧困治理的措施與啟示
●二社保理念下發達國家貧困治理的措施與啟示
●三生態理念下國際貧困治理的新進展
●第二節 制度理念:國內貧困治理的變革
●一國內貧困治理的歷史輪廓
●二國內貧困治理的變革方向
●第二章 兼具“生態理念”與“制度理念”的生態型反貧困概述
●第一節 生態貧困的內涵界定
●一生態貧困的概念
●二生態貧困的特征
●第二節 生態型反貧困的概念界定
●一生態型反貧困的概念
●二生態型反貧困提出的意義
●第三節 生態型反貧困的理論基礎
●一生態型反貧困的哲學基礎
●二生態型反貧困的倫理學基礎
●三生態型反貧困的經濟學基礎
●部分目錄
在我國西部地區,重點生態區與集中連片特困區層疊分布,脆弱生態與人類貧困扭曲作用。生態與貧困是一對既矛盾又統一的關繫,二者在一定程度上既衝突對抗又相濟共贏。本書抽像出與生態型反貧困密切相關的法律主體、客體及內容,力圖通過建立並完善相關的法律制度,變政策性反貧困為制度性反貧困。我們認為,為滿足我國生態型反貧困實踐的需要,一方面要推動《反貧困法》的醞釀制定,另一方面要推進以“社區賦權”和“個體補償”為中心的兩大類生態型反貧困基本制度建設,梳理和完善自然資源物權、生態資源社區共管、生態產業、生態補償、生態移民和環境侵權損害賠償社會化六大具體制度,完成生態型反貧困制度的基本架構,實現我國貧困治理體繫與治理能力的現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