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蔡巍 著作
定 價:25
出 版 社:中國檢察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9年11月01日
裝 幀:平裝
ISBN:9787510201585
●序
●前言
●導言
● 一、選題的背景和意義
● 二、研究思路
● 三、研究方法
●第一章 檢察官自由裁量權的歷史沿革
● 第一節 域外檢察官自由裁量權的歷史沿革
● 一、大陸法繫國家檢察官自由裁量權的演進
● 二、英美法繫國家檢察官自由裁量權的演進
● 第二節 我國檢察機關自由裁量權的歷史沿革
● 一、我國檢察機關自由裁量權相關刑事政策的演進
● 二、我國檢察機關自由裁量權的歷史演進
●第二章 檢察官自由裁量權的基本理論
● 第一節 檢察官自由裁量權的理論基礎及擴大的原因
● 一、從起訴法定主義到起訴便宜主義
● 二、經濟分析法學的興起
● 三、刑罰目的觀的轉變
● 四、被害人保護運動的開展
● 五、檢察制度的完善
●部分目錄
以靠前公約和各國有關檢察官自由裁量權的規定為依據,在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的指導下,我國檢察機關積極探索輕微刑事案件辦案機制,完善不起訴裁量權,對被告人認罪案件采用快速審理程序,對未成年人暫緩起訴制度、刑事和解制度、社區矯正制度開展試點,取得了積極成果,但也存在立法不完善、實踐效果不理想等問題。必須結合中國的法治現狀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檢察制度的基本屬性,合理設置檢察官自由裁量權,切實推進中國檢察制度的現代化講程。
蔡巍 著作
蔡巍
吉林長春人。1988年至1995年在吉林大學法學院學習,先後獲法學學士、法學碩士學位。
2006年至2009年在辛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學習,獲法學博士學位。
1995年至今在優選人民檢察院檢察理論研究所工作。美國賓夕法尼亞大學法學院、美國耶魯大學中國法中心訪問學者。
曾在《法商研究》 、《當代法學》等刊物發表等
對精神病人的修復、救治貫穿於刑事司法程序的各個階段。不過在起訴階段由檢察官對患有精神疾病的犯罪人分流接受治療有重要意義。首先,由檢察官對精神病人程序分流接受精神治療能夠極大地緩解法院和羈押部門的壓力。在美國這樣的西方發達國家中,"精神障礙者占被捕者的絕大多數,且經常是因輕微罪行被逮捕。刑事控訴和關押在看守所裡造成的壓力將使精神不健全的病人的狀況受到嚴重的破壞。除非適當的偵查和對待,精神健康有問題的被告人將對小環境,比如過分擁擠的看守所的秩序和安全構成嚴重威脅。"檢察官采用程序分流的方式處理精神病人實施的輕微犯罪案件,使法院免受這類案件的困擾,同時也保障了羈押監管場所的安全。不過,檢察官隻能對輕微犯罪進行程序分流。對於那些實施了嚴重犯罪或者受到嚴重精神困擾的違法者,檢察官必須將案件起訴到法院,由法院根據具體情況再采用保安處分等非刑罰處罰方法對案件作出處理。其次,由檢察官對患有精神疾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