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謝小劍 著作
定 價:30
出 版 社:中國檢察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9年11月01日
裝 幀:平裝
ISBN:9787510201790
●第一章刑事審判中邊緣化的程序權利
●第一節被告人獲得法定法官審判的權利
●一、法定法官原則的內涵及其功能
●二、我囯管轄制度中法定法官原則的缺失
●三、我國管轄制度改革中法定法官原則的引入
●四、法定法官原則的配套制度
●第二節被告人的說謊權
●一、規範被告人說謊行為的立法價值
●二、德國和英國規制被告人說謊行為的背離
●三、兩種模式差異的成因——對立法的背景分析
●四、中國語境下對被告人說謊行為立法規制的思考
●第三節被告人的開庭陳述權
●一、被告人開庭陳述權的制度背景
●二、被告人開庭陳述的功能
●三、實踐中存在的問題及其改進
●第四節指定辯護中被告人的程序參與權
●一、我國指定辯護程序的現狀
●二、現行指定辯護程序功能之不足
●三、被告人對指定辯護律師的選擇權
●……
本書具有較強的創新性,致力於關注刑事程序理論和實踐中被邊緣化的相關重要問題,特別是關於法定法官制度、犯罪嫌疑人身份確立程序、歧視性起訴、報復性起訴、被告人的說謊權、審查起訴的簡化、互互印證的證明模式等,均是不多的專門研究。且本書關注了較多能實踐問題,部分章節采取了實證研究方法,無論對於拓寬理論研究視野,還是有針對性地完善刑事訴訟制度、解決實踐問題,都具有較強的借鋻和參考價值。
其一,我國報復性起訴的案件數量眾多。我國報復性起訴的嚴重性也許無法用數量占多大的比例來說明。如果可以用比例來說明,則社會已經陷於混亂或專制。但是,從調杏和新聞報道來看,我國報復性起訴的案件數量還是十分驚人的。而且,考慮到以下兩個因素,有理由相信還有大量報復性起訴的案件並未報道。
一是考慮到真正能夠動用輿論力量對濫用公訴權的案件予以揭露的畢竟是少數,大量打擊報復的案件未見天日,也許永遠無法"討個說法"。二是濫用公訴權的新聞報道都遵循較高的標準。從我國對報復性起訴報道的案件來看,都有一個重要特點,那就是被告人的行為實際上多數並不構成指控的犯罪,起訴是基於報復而刻意非法羅織的罪名。可以肯定的是,既然被告人不構成犯罪都可以被羅織罪名起訴,那麼被告人本身構成犯罪而被打擊報復的現像在我國實踐中必定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