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2020年12月26日)
附: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的解釋
(2009年8月27日)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條、第三百四十二條、第四百一十條的解釋
(2009年8月27日)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第一款的解釋
(2002年4月28日)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第一款的解釋
(2002年4月28日)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的解釋
(2002年8月29日)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條的解釋
(2014年4月24日)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條、第一百五十九條的解釋
(2014年4月24日)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解釋
(2014年4月24日)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第三百一十二條的解釋
(2014年4月24日)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九章瀆職罪主體適用問題的解釋
(2002年12月28日)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信用卡規定的解釋
(2004年12月29日)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文物的規定適用於具有科學價值的古脊椎動物化石、古人類化石的解釋
(2005年12月29日)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規定的解釋
(2005年12月29日)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懲治走私、制作、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的犯罪分子的決定
(2009年8月27日)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嚴禁 的決定
(2009年8月27日)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嚴懲拐賣、綁架婦女、兒童的犯罪分子的決定
(2009年8月27日)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懲治破壞金融秩序犯罪的決定
(1995年6月30日)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懲治虛開、偽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稅專用發票犯罪的決定
(1995年10月30日)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懲治騙購外彙、逃彙和非法買賣外彙犯罪的決定
(1998年12月29日)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取締邪教組織、防範和懲治邪教活動的決定
(1999年10月30日)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
(200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