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刑事審判的一般思路
一、強化四種意識
(一)政治敏感意識
(二)社會風險意識
(三)化解矛盾意識
裁判身份意識
二、辦好三類案件
(一)重大敏感案件
(二)新類型案件
(三)常見多發型案件
三、抓住環節
(一)開好庭審
(二)寫好判決
達成一個目標
(一)堅持嚴格,反對機械
(二)將專業判斷與常識判斷相結合
(三)重視發揮裁判的社會功能
第二講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
一、準確認識此項制度改革背景
(一)基於規律
(二)解決現實問題
二、全面把握制度改革深刻
(一)突出三個地位
(二)釐清三種認識
三、有效促成一體化的訴訟理念
(一)無罪推定
(二)正當程序
(三)證據裁判
立足現實著力解決突出問題
(一)圍繞審判這一中心,統一偵控審的證據標準
(二)圍繞庭審這一關鍵,有效推進庭審的實質化
(三)圍繞一審這一重心,充分發揮一審認定事實的基礎作用
五、放眼長遠優化職權配置
(一)令狀制度
(二)檢察引導和監督偵查制度
(三)程序性違法的救濟與制裁制度
公訴審查制度
第三講刑事證據審查運用的基本思路
一、庭前準備:做好證據梳理
二、開庭審理:落實庭審實質化
(一)舉證:確保有用的證據全部、有效地出示
(二)質證:圍繞爭議關鍵和存疑問題充分展開
(三)認證:改進方法,全面、有效地裁量證據
三、作出裁判:依法審慎定案
(一)全面準確理解證明標準
(二)運用間接證據定案要求
(三)疑罪的正確認定與處理
第四講排除非法證據的實務操作
一、排除非法證據的理論依據
二、排除非法證據的適用範圍
(一)適用範圍具有法定性
(二)排除辯方證據的適用
三、各類非法證據的具體認定
(一)關於非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
(二)關於非法的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
(三)關於非法的物證、書證
排除非法證據的適用階段
五、排除非法證據的操作程序
(一)程序啟動
(二)初步審查
(三)法庭調查
控方證明
(五)法庭處理
第五講裁判文書的制作方法與規範樣式
一、裁判文書是什麼
二、裁判文書制作的主要目的
三、裁判文書的基本構成要素
(一)嚴謹的事實認定
(二)精準的證據表述
(三)正確的法律適用
有力的裁判說理
(五)適當的程序審查
(六)規範的形式表達
裁判文書制作的常見問題解析
(一)當事人的基本情況
(二)案件由來與審理經過
(三)控辯意見
審理查明的事實
(五)證據表述
(六)判決理由
(七)法條引用
(八)判決主文
(九)第二審判決
第六講熱點刑事案件判決書的撰寫思路
——以於歡故意傷害案第二審判決書為例
一、全面反映訴訟參與各方的意見
二、嚴格地依照證據認定案件事實
(一)基於證據認定案件事實
(二)無證據支持和無關的事實主張不予認定
(三)堅持對案件事實全面認定、表述
三、認真梳理證據實現精準的表達
(一)證據摘錄
(二)證據排列
聚焦爭點對各方意見公正評判
五、嚴格依法並充分考慮情理裁判
(一)重事理
(二)重法理
(三)重學理
重情理
(五)重文理
六、積極回應關切打造大眾化判決
(一)從法律效果考量
(二)從社會效果考量
(三)從政治效果考量
第七講監察體制改革後職務犯罪案件的審判
一、職務犯罪主體問題
(一)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
(二)法律、法規授權或者受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務的組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
(三)國有企業管理人員
公辦的教育、科研、文化、醫療衛生、體育等單位中從事管理的人員
(五)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中從事管理的人員
(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職的人員
二、案件管轄問題
(一)刑事案件職能管轄的新格局
(二)監察機關管轄的案件範圍
(三)法檢辦案中的管轄實務問題
三、利用職務便利的認定
(一)認定思路:“三個結合”
(二)“利用職務便利”與“利用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的界分
(三)“利用職務便利”與行為人的身份
“利用職務便利”與“利用工作便利”之別
為他人謀取利益的認定
(一)認定的分歧意見
(二)擴張的解釋及其適用
五、貪污、受賄故意的判斷
(一)贓款贓物去向與故意認定
(二)特定關繫人收受財物與故意認定
(三)“以借為名”的受賄故意認定
六、賄賂犯罪中的“財物”
(一)關於“財物”範圍的理解
(二)收受房屋型受賄犯罪的認定
七、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認定
(一)保留“不正當利益”要件的必要性
(二)對“不正當利益”宜作擴張理解
八、量刑情節的運用
(一)量刑情節對職務犯罪認定的意義
(二)量刑情節的查證、移送與裁量
九、涉案贓款贓物的處置
(一)贓款贓物的處理辦法
(二)贓款贓物的處置程序
十、證據的審查與判斷
(一)監察證據轉化問題
(二)調查錄音錄像問題
(三)證據補查補正問題
非法證據排除問題
第八講死刑案件的政策把握與法律適用
一、我國的死刑立法梳理
二、死刑適用的一般標準
(一)關於“罪行極其嚴重”
(二)關於“應當判處死刑”
(三)關於“不是必須立即執行的”
關於“死緩”減刑制度
(五)關於終身監禁制度
三、常見刑事案件的死刑適用
(一)故意殺人
(二)故意傷害
(三)搶劫
(五)綁架
(六)以放火、爆炸等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七)走私、販賣、運輸、制造
(八)貪污、受賄
第九講刑事案件常見情節的裁量
一、被害人過錯的認定與量刑
(一)被害人過錯的認定
(二)被害人過錯對量刑的影響
二、民間矛盾激化引發犯罪的裁量
(一)有關刑事政策及裁判
(二)“受虐婦女殺夫案”的量刑
三、民事賠償與刑罰適用
(一)賠償從輕判處的法律依據
(二)賠償從輕判處的
退贓情節的運用
(一)退贓情節的法律性質
(二)退贓從寬的法理依據
(贓從寬的適用條件
五、雇兇犯罪的法律適用
(一)雇兇犯罪的法律特征與性質
(二)雇兇者和受雇者的罪名確定
(三)雇兇者和受雇者的罪責認定
實行過限的判斷及責任認定
六、誘惑偵查的裁量
(一)誘惑偵查的法律定位
(二)誘惑偵查情節的裁量
第十講刑事指導案例的“參照適用”
一、案情相似性的判斷
(一)判斷案情相似的思路
(二)判斷案情相似的方法
(三)情勢權衡原則的運用
刑法謙抑原則的制約
(五)案例選擇的基本法則
二、指導性案例的援用
(一)案例援用的內容
(二)案例援用的方式
三、指導性案例的排除
(一)域外判例的排除規則
(二)指導性案例排除適用
參考文獻
案例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