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一、PPP項目發展概覽
二、國內外研究動態綜述
三、研究方法
四、研究重點和創新點
第二章 常見PPP項目合同爭端分析
第一節 常見爭端類型分析
一、因特許經營區域範圍不清引發的糾紛案
二、政府重復授予特許經營權糾紛案
三、政府收回經營權糾紛案
四、管轄權糾紛案
五、投資款返還糾紛案
六、社會資本方違約糾紛案
七、回購款支付依據糾紛案
第二節 常見爭端原因分析
一、公共主體因素
二、合同因素
三、采購因素(采購模式)
四、私營主體因素
五、社會因素
六、法律因素
第三章 PPP項目合同的法律性質分析
第一節 行政合同說
第二節 民事合同說
第三節 經濟合同說
第四節 行政許可中的特許論說
第五節 混合合同說
第六節 獨立合同說(第三類合同說)
第七節 信托說
第八節 本書觀點:具有行政因素的民商事合同
一、現行“特許經營協議”法律關繫性質的認定
二、PPP項目合同具有一定行政因素
三、PPP項目合同性質屬於民商事合同
第四章 PPP項目合同爭端性質的認定
第一節 PPP項目合同爭端性質認定現狀
第二節 民事法律關繫、行政法律關繫的界定與區分
一、法律部門與法律關繫的劃分
二、民事法律關繫、行政法律關繫異同
三、私法公法化與公法私法化
四、PPP項目合同爭議性質的認定方法
五、常見爭端類型與性質歸納
第五章 我國PPP項目合同爭端解決機制存在問題
第一節 立法層面問題
一、立法規範效力較低
二、立法規範相互矛盾
三、立法規範內容簡單
第二節 實踐層面問題
一、司法裁判觀點衝突
二、適用行政訴訟程序的不周延性
三、仲裁解決方式的不確定性影響爭議解決效率
第六章 PPP項目合同爭端解決機制構建
第一節 其他國家和地區PPP項目合同爭端解決機制考察
一、以GPA協定為代表的質疑程序與爭端解決機制的雙重救濟機制
二、以英國為代表的多層次爭端解決機制
三、以法國為代表的行政訴訟解決機制
四、以德國為代表的民事訴訟解決機制
五、以美國為代表的行政、司法並舉的解決機制
六、韓國強制政府接受調解的多層級爭端解決機制
七、拉美國家保守的PPP爭端解決方式
八、以我國臺灣地區為代表的行政、司法分工解決機制
第二節 建立專門議事協調機構
第三節 建立民事、行化爭端解決機制
一、民事救濟途徑與行政救濟途徑
二、民事訴訟與商事仲裁
三、商事仲裁與PPP項目合同爭端
四、社會資本方退出PPP項目合同的幾個問題
第四節 推進PPP統一立法
一、基本立法過程
二、立法應當堅持的原則
第五節 確立懲罰性違約損害賠償制度
一、懲罰性賠償與精神損害賠償
二、懲罰性賠償在合同責任中的運用
第六節 引入公益訴訟維護社會公共利益
第七節 “一帶一路”背景下的PPP項目合同爭端解決
一、建立“一帶一路”爭端解決機制和機構應把握的問題
二、建立“一帶一路”爭端解決機制和機構應堅持的原則
第八節 違約損失賠償數額的主張和計算
一、違約損害賠償――主要的違約救濟方式
二、違約損害賠償與其他幾種主要違約救濟方式的關繫
三、主張違約損失賠償數額應堅持的原則
四、可得利益損失的規則
五、可得利益損失的計算方法
六、可得利益損失賠償訴訟中的舉證規則
七、違約金的調整
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