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緒論 法治的疑難:從蘇格拉底之死到拉德布魯赫公式
一、亞裡士多德的法治原則
二、蘇格拉底之死與拉德布魯赫公式
第一章 司法判決證立問題
一、看得見的正義與公開判決理由:法官論證義務與證立責任
二、法官要證立什麼:事實問題與法律問題的裁決
第二章 司法判決證立標準
一、判決的正確性與判決的可證立性:內部證立和外部證立
二、邏輯證立與經驗證立:一致性標準與可檢驗性標準
三、法律的權威:實在法證成標準
四、正義的沉思:衡平與正義標準
五、拉德布魯赫公式:在惡法亦法與惡法非法之間平衡
第三章 司法判決證立模式一:制定法框架下的法律論證
一、基於規則的涵攝論證
二、復雜涵攝論證:基於原則的整體證立與深度證立
三、非協調法律下的個案權衡與平衡論證
四、一般規則下的個案衡平與一般法律下的缺省論證:圖爾敏論證模型
第四章 司法判決證立模式二:判例法框架下的法律論證
一、遵循先例:例推論證與類推論證
二、區別先例:區別論證
三、創制先例與推翻先例:衡平論證與否決論證
第五章 法律論證難題
一、約根森難題:法律可推導性與判決可論證性難題
二、德沃金專享正解難題:裁決可爭議性——意義分歧與價值衝突和正義角逐
三、明希豪森困境:判決可證立性難題
結語 法律乃良善與公平之藝術
一、審慎的平衡
二、“部分是科學,部分是藝術”
案例索引
關鍵詞索引
主要參考文獻
後記
本書以司法裁決證立為主要對像,探討何為法官裁決證立、法官為何證立裁決以及法官如何證立裁決的問題,概括了裁決證立標準與裁決論證模式,並以此為基礎建立了司法裁決證立理論的新體繫。主要內容包括:其一將法律領域中的論證與推理概括為事實推理、法律推理與判決推理,在此基礎上對司法裁決證立問題進行了充分與深入的研究;其二研究了實在法的開放性、非協調性、不接近性問題,研究了法律的不確定性與法律的可推導性問題,在此基礎上研究了法律不確定條件下的司法裁決證立問題,概括了法律不確定條件下的裁決證立標準與裁決論證模式,發展了圖爾敏論證模型和阿列克西法律論證理論,發展了恩吉施與考夫曼的等置模式和紐特的非單調推理模式理論。本書開闢了法律邏輯研究的一個新領域,促進了邏輯學研究與法學研究在這些領域裡的交流與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