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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法制資本論(修訂本)(Capital)
第一篇 法律馴化資本成為生產工具
導論 生產的第四要素——法制作用力
第一節 社會生產力整體上臺階的原因,勞動剩餘率,租買資本生產工具
第二節 法制作用力,馴化資本成為生產工具
一、資本生產工具法律創新
二、就業觀:資本價格水準,最終決定就業總量、經濟水準
三、收入觀:爭取收入隨資本工具生產力同步提高
四、法律觀,法制是追求幸福的事業
第三節 “法制作用力”生產要素,與科斯四大定律猜想
一、市場、政治、組織、法律的一般尺度“交易成本”
二、經濟與法律公正,科斯四大定律猜想
三、科斯寄希望於中國
第一章 共同體市場的興起
第一節 歐洲教堂地緣“避難港”文化偶然,與共同體市場
……
下
在當今人類社會邁向資本生產工具時代的宏大跨越時期。設立法律整體降低資本價格水準,盈餘專用於租買生產工具,普及大眾化是社會經濟發展的重要保障,並且,資本價格水準,決定引誘投資總量和轉化為技術裝備的效率,最終決定就業總量、收入增長和經濟水準,法制作用力成為生產的第四要素。這一進步,十分簡易,而困難在於大眾依法協力整體抬升社會生產力。
原始資本有野性,必須通過法律管護資本成為大眾租買得起的工具。
以西方“資本生產工具”為參照,1984年“撥改貸”為起點,中國邁入生產共同體市場,“租買”成為企業獲得生產工具的基本方式。因此,“撥改貸”生產方式,應是經濟轉型和法制改革的綱領。
該書是《法制經濟學》的修訂本,增加了經濟與法律“科斯四大定律猜想”,和“撥改貸”之民商法建議900條。在區間內,抽像出“正義經濟的數學公式”,邏輯清晰簡潔,建設性強、便於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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