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程權 趙景川 著作
定 價:16
出 版 社:中國檢察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0年07月01日
裝 幀:平裝
ISBN:9787510203084
●總論篇
●第一章 國家賠償的基礎知識
● 1.什麼是國家賠償?它有哪些特點?
● 2.國家賠償與國家補償的主要區別有哪些?
● 3.國家賠償與民事賠償的主要不同點是什麼?
● 4.國家賠償制度是怎樣產生的?
● 5.國家賠償的理論依據有哪些?
●第二章 國家賠償制度的確立和修改
● 6.新中國成立前,我國是否存在國家賠償制度?
● 7.新中國成立後,我國的國家賠償制度是如何確立的?
● 8.《國家賠償法》修改的背景和過程是怎樣的?
● 9.《國家賠償法》的修改對賠償請求人的主要影響是什麼?
● 10.《國家賠償法》的修改對國家機關執法活動的主要影響有哪些?
●第三章 國家賠償制度的主要內容
● 11.國家賠償制度的目的是什麼?
● 12.國家賠償制度的功能是什麼?
● 13.國家賠償適用哪些歸責原則?
● 14.《國家賠償法》主要采用了哪些歸責原則?
● 15.國家賠償責任的構成要件包括哪些?
●第四章 國家賠償的方式
●部分目錄
本書采用問答的形式,緊緊圍繞修改後的《國家賠償法》,以立法背景和修改過程為基礎,介紹了我國國家賠償制度的基本內容,著重介紹了這次《國家賠償法》修改的主要內容和各方重點關注的問題,如賠償範圍、賠償標準、精神損害賠償、賠償監督等。為了便於讀者參照學習,書中還收錄了有關的法律、法規及部分司法解釋。
3.國家賠償與民事賠償的主要不同點是什麼?
答:民事賠償是指依據民事法律的有關規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因為民事糾紛所產生的賠償責任。國家賠償與民事賠償之間的不同,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 賠償責任主體和履行主體不同。國家賠償的責任主體是國家,履行主體是賠償義務機關,責任主體與履行主體是相互分離的;民事賠償的責任主體和履行主體通常是一致的,都是具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2) 賠償責任產生的原因不同。國家賠償是因為及其工作人員的職權行為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而產生;民事賠償的產生不涉及國家權力的行使,主要是公民之間因為私權利糾紛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