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柴學友等著 著
定 價:50
出 版 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8年06月01日
頁 數:271
裝 幀:平裝
ISBN:9787519735586
《案說民營企業法律風險(刑事篇)(修訂版)》不是一部恢宏深奧的法典,也不是威嚴說教的專著,而以漫畫形式出現,以案說法,平易可近,通過故事設置和問答形式,對民營企業家常見、易犯的12種犯罪作出簡明科學而又全面的辨析,插圖幽默生動警喻,語言平白淺易規範,是廣大民營企業經營者、從業者了解法律知識、規避法律風險的得力助手。
●目錄第一章 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案例:汪某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案1.什麼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2.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的立案標準3.民營企業工作人員也有“受賄罪”4.什麼是“為他人謀取利益”5.小“回扣”大危害6.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的處罰第二章 行賄犯罪案例:戚某行賄案單位犯罪案例:金利公司單位行賄案單位犯罪案例:惠通公司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案1.什麼是行賄罪2.行賄罪的立案標準3.什麼是“不正當利益”4.“因被勒索給予財物”行為的認定5.行賄罪的處罰6.個人行賄和單位行賄罪7.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8.對單位行賄罪9.對外國公職人員、國際公共組織官員行賄罪第三章 職務侵占罪案例:李某職務侵占案1.什麼是職務侵占罪2.職務侵占罪的立案標準3.職務侵占罪的主體4.什麼是“單位財物”5.職務侵占罪的處罰第四章 挪用資金罪案例:賈某挪用資金案1.什麼是挪用資金罪2.挪用資金罪的立案標準3.什麼是“歸個人使用”4.挪用資金罪的處罰第五章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案例:葉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單位犯罪案例:金龍公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1.什麼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2.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立案標準3.什麼是“向社會公開宣傳”4.什麼是“社會公眾”5.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共同犯罪6.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處罰第六章 集資詐騙罪案例:許某集資詐騙案單位犯罪案例:潤通公司集資詐騙案1.什麼是集資詐騙罪2.集資詐騙罪的立案標準3.“非法占有為目的”的表現形式4.集資詐騙數額的認定5.集資詐騙罪的處罰第七章 合同詐騙罪案例:龔某合同詐騙案1.什麼是合同詐騙罪2.合同詐騙罪的立案標準3.合同詐騙罪的具體情形4.合同詐騙罪與經濟合同糾紛的區別5.合同詐騙罪中“合同”的範圍6.合同詐騙罪的處罰第八章 騙取貸款罪案例:王某騙取貸款案單位犯罪案例:寶恆公司騙取貸款案1.什麼是騙取貸款罪2.騙取貸款罪的立案標準3.是否償還貸款與騙取貸款罪的認定4.騙取貸款罪與貸款詐騙罪的區別5.騙取貸款罪的處罰第九章 罪案例:金某案單位犯罪案例:康達公司案1.什麼是罪2.罪的立案標準3.的具體行為方式4.怎麼認定是“虛開”5.罪的處罰第十章 串通投標罪案例:羅某、黃某串通投標案單位犯罪案例:新泰公司串通投標案1.什麼是串通投標罪2.串通投標罪的立案標準3.串通投標行為的表現形式4.串通投標罪的處罰第十一章 假冒注冊商標罪案例:宗某、黃某假冒注冊商標案單位犯罪案例:廣瑞公司假冒注冊商標案1.什麼是假冒注冊商標罪2.假冒注冊商標罪的立案標準3.“同一種商品”的認定4.“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認定5.假冒注冊商標罪的處罰第十二章 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案例:餘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單位犯罪案例:龍石公司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1.什麼是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2.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立案標準3.“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的認定4.“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的認定5.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處罰
為了凸顯《案說民營企業法律風險(刑事篇)(修訂版)》緊跟時代的及時性、繫統性、針對性、有效性,本次再版結合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司法體制改革的成果,吸納了全新司法解釋的內容,注重刑法理論與司法實踐的結合,依據案例和司法實踐中常見的裁判標準,對民營企業家關心關注、實踐中又容易忽視混淆的問題都進行了明晰;重點修訂了罪有關章節,增加了單位犯罪案例。
再版說明《案說民營企業法律風險 (刑事篇)》自2017年8月出版以來,目前已連續第三次印刷。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南京大學、重慶大學、東南大學、暨南大學、西安交通大學等百所高校圖書館將其作為專著收藏,中央電視臺、中央人民廣播電臺、法制日報、檢察日報等多家新聞媒體對該書進行了報道,受到了廣大民營企業家的極大歡迎。隨著時代的發展,法律體繫也在不斷發生變化,為了凸顯本書緊跟時代的及時性、繫統性、針對性、有效性,本次再版結合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司法體制改革的成果,吸納了近期新司法解釋的內容,注重刑法理論與司法實踐的結合,依據案例和司法實踐中常見的裁判標準,對民營企業家關心關注、實踐中又容易忽視混淆的問題都進行了明晰;重點修訂了罪有關章節,增加了單位犯罪案例 。 雖幾經校對,仍難免疏漏,還望讀者朋友們不吝賜教。衷心感謝社會各界的關心和支持!2019年5月以為鏡鋻黨的十八大以來,泱泱中國,盛世騰飛,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