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村”未完成的集體組織轉型/東南學術文庫》試圖探究集體土地收益的平均分配在改革時期為什麼能夠一直延續。改革開放以來的四十多年,農民始終堅持集體土地利益的平等分配,而不管這樣做是否更有經濟效率。過往研究已經說明,集體平均分配與非農就業機會匱乏以及集體土地制度中平均化的產權設置密切相關。基於義村的土地股份合作社案例,《“義村”未完成的集體組織轉型/東南學術文庫》廓清了集體土地的平等分配是嵌入在國家政權與鄉村自發社會網之中的。嵌入性視角有助於說明農民與村干部的權力及其社會關繫如何決定了土地平等分配的持續。
有關義村的豐富的資料,可以證實集體土地平等分配在改革開放時期的連續性。義村直接經營土地的農民越來越少,但對土地的依賴卻沒有隨之減少。來自集體土地開發經營的收入支持村委會向村民提供諸多村級社會保障項目或其他福利開支,這對村民來說很重要。同時,集體土地的處置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