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國家環境保護義務的發展源流
第一章 國家環境保護義務的緣起
第一節 國家類型及其任務的歷史變遷
第二節 環境保護國家任務的興起
第三節 國家環境治理的典型措施
第二章 國家環境保護義務的目標與定位
第一節 現代環境治理中的國家形像
第二節 環境國家:國家環境保護義務的目標
第三節 “環境國家”中國家權力的定位
第二部分 國家環境保護義務的理論釋義
第三章 國家環境保護義務理論淵源之辨析
第一節 基於演繹法的“基本權利-國家義務”研究進路
第二節 基於歸納法的“國家目標條款”研究進路
第三節 兩種研究進路解釋力之比較
第四章 國家環境保護義務的構成
第一節 環境保護國家任務類型劃分的標準
第二節 國家的現狀保持義務
第三節 國家的危險防御義務
第四節 國家的風險預防義務
第三部分 國家環境保護義務的實踐展開
第五章 我國實現國家環境保護義務的路徑分析
第一節 實現國家環境保護義務的規範路徑
第二節 實現國家環境保護義務的實踐路徑
第六章 我國實現國家環境保護義務的制度結構
第一節 實現現狀保持義務的制度設計
第二節 實現危險防御義務的制度設計
第三節 實現風險預防義務的制度設計
參考文獻
當代中國社會的一個主要矛盾,是不斷惡化的生態環境狀況和公眾不斷提高的環境質量要求之間的矛盾;緩解這一矛盾的主要途徑,在於國家公權力機關有效履行環境保護義務。陳海嵩編著的這本《國家環境保護義務論》立足於環境法學與公法學的交叉研究,圍繞國家環境保護義務問題,從歷史、理論、現實三個維度進行繫統考察,力圖將該領域的研究予以推進和深化。該書在對國家環境保護義務進行歷史考察、價值分析與理論辨析的基礎上,提出:以環境保護的實踐需求為基礎,以憲法上國家目標條款為規範依據,國家環境保護義務包括三個部分,即:現狀保持義務、危險防御義務、風險預防義務。國家環境保護義務在當代中國的實現,其基本路徑是“立法+行政”,並通過生態紅線制度的確立、公權力制度結構的優化、政府風險規制能力的提升等方面加以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