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魯斯·費恩(Bruce Fein),享譽美國和世界的憲事律師、學者、政論家,1972年從哈佛法學院榮譽畢業後,1973~1975年在美國司法部法律顧問辦公室擔任助理檢察官的特別顧問,工作的內容包括為白宮和行政機關提供憲法建議以及起草國會宣言。1975~1976年,擔任美國司法部法律政策辦公室的主任助理,主要致力於倡議加大聯邦司法執行力度的立法。1981~1982年,擔任司法部副檢察長助理,監督該部門的法律訴訟和審查聯邦司法人員候選者。1983~1984年,任聯邦通訊委員會的總顧問,倡導廢除違反廣播公司言論自由權的“公平原則”。在格林大法官分割美國電話電報公司的很終判決後重建美國通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