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由“中國歷史研究法”和“中國歷史研究法補編”兩部分構成,都是梁啟超授課講義。《中國歷史研究法》於1921年在南開大學講授,《中國歷史研究法補編》於1926年至1927年在清華研究院講授。兩部作品雖然都叫“中國歷史研究法”,然內容上並非前後連貫。《中國歷史研究法》共六章,第一章論述了史的定義、意義和範圍;第二章回顧並評價了中國的舊史學;第三章講如何改造舊史學、建立新史學;第四、五章專談史料學;第六章則闡述史實上下左右的聯繫。《中國歷史研究法補編》在“總論”部分論及修史的目的、史家四長,概說五種專史;在“分論”部分則詳細論述了各種專史的體例、特點和撰修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