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幕
一、吳紹唐(西遠鄉義倉總董,議事會議長)
二、朱光奎(光復會、同盟會會員,龍泉縣知事)
三、梁啟超(“名流內閣”司法總長)
四、李鏡蓉(浙江省有名之健訟家也)
五、羅獻琛(經濟大家,羅建功的伯父)
六、羅建功(伯父羅獻琛的財產繼承人)
七、王仁鐸(枉死的清末司法變革功臣)
八、江庸(修訂法律館總裁)
九、葉有芳(不知死於何時的山佃)
一〇、王施海(龍泉縣知事,1919年蓋竹王氏譜序作者)
一一、羅勛(羅建功胞弟,羅獻琛的繼子)
一二、吳嘉彥(吳素蘭的叔父,第二屆浙江省議會議員)
一三、王寵惠(華盛頓會議中國全權代表)
一四、鄭爰諏(法律普及讀物作者)
一五、林桓(龍泉縣縣長)
一六、羅建功(羅福房嗣子羅勛的胞兄)
一七、羅黃張鳳(坤德橋捐造人,羅獻琛侍妾)
一八、羅善根(吳竹枝丈夫,宗祧繼承最合適人選)
一九、吳馳緗(吳素蘭胞弟,中央軍委辦公廳主任科員)
二〇、羅蔣汝珍(羅獻琛遺孀)
二一、吳素蘭(吳嘉彥姪女,吳馳緗胞姊,羅獻琛嗣媳,羅勛妻)
尾聲
述後感
注釋
附錄一:蓋竹羅氏世繫表
附錄二:羅黃氏公證遺囑案相關文書錄文
附錄三:羅建功訴訟案件文件索引
附錄四:吳素蘭公證遺囑案卷宗索引
附錄五:民國時期龍泉縣的審判官
參考文獻
後記
1913年,羅建功從伯父手中繼承大筆遺產,由此走上無休止的訴訟之路。然而羅建功將遭遇中國三千年未有之變局,他為謀求訴訟優勢萬般算計,竟不知如何適從……國民政府一旦從法律上確立女性繼承權,羅氏家族1923年制訂的宗祧繼承合同便陷於風雨飄搖之中。庶姑羅黃氏能否以侍妾的身份主宰先夫的遺產?羅建功怎麼可能用資本主義的新法律維護宗法主義的舊協議?弟媳吳素蘭忽然離開龍泉縣前往南京背後又是怎樣的政治險局?從政界大亨到法學名流,從革命志士到落魄纔子,從鄉紳土豪到卑微侍妾,《羅建功打官司》大開大合,在呈現近代中國法律現代化進程的宏大敘事中,細致入微地講述不同個體跌宕起伏的命運。而作者的雄心,正是將大歷史還原為個人行動與日常事件編織的奇幻網絡,並試圖探討“現代性”本身、“國家”轉型與“個人”遭遇之間的相互關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