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一 在商戰中誕生
1.商戰風雲
2.商會先聲
3.第一個商會的誕生
4.全國普及
二 新型的工商團體
1.跨越傳統
2.商人的大家庭
3.完整的組織體繫
4.特定的職責和功能
三 嶄露頭角
1.領導抵制美貨運動
2.維持金融市面
3.召開商法大會
4.開展商人外交
四 初登政治舞臺
1.插足立憲運動
2.參加國會請願
3.卷入辛亥革命
五 全國商會大聯合
1.華商聯合會的籌建
2.中華全國商會聯合會的成立
3.力爭合法地位
六 為振興實業張本
1.參與經濟法制建設
2.興辦實業教育
3.宣傳實業救國
4.提倡國貨
七 參政要求
1.國會議席之爭
2.國是會議的藍圖
3.商人政府的嘗試
八 外爭國權
1.抵制“二十一條”
2.支持五四運動
3.挽權利於華盛頓會議
4.參與關稅自主運動
九 走向世界
1.與美商的經濟合作
2.訪問美國
3.加入國際商會
十 御用末路
1.與蔣介石的短暫合作
2.取消與反取消之爭
3.淪為國民黨政府的御用工具
參考書目
就商會的外部組織繫統而言,可以分為兩種。第一種是同一省區內各商會之間的聯繫。當時,商會的組織形式分為商務總會、商務分會、商務分所(民國以後改稱總商會、分會、分所)三級。總會設在各省省城和其他工商業大城市;分會設在各縣縣城和其他商務較為發達的城鎮;分所設在總會或分會所在地區的其他商業小鎮。三級之間的組織關繫是,分所往往依附於總會或分會,分會除了由部頒章程明文規定為按省分別隸屬於商務總會外,而且總是主動把自己所屬地區的商務總會作為上級機關。分會和分所的印信要通過總會領取,遇有艱難之事往往請求總會幫助解決。在聯絡關繫上,總會則處於全省商會聯盟的領袖地位,如全省性的商會活動常常由它組織領導;各級商會向省政府或中央政府提出的要求經常由它傳遞;省政府和中央政府有關商界的政策法令也通常由它傳達;省與省之間的商會活動更由它聯繫。因此,在總會一分會一分所三者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