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監獄之起源,史實考證是審前羈押性質之看守所,而非行刑之監獄,本書實為中國看守所之專著。中國古代對於審前羈押之“獄”的認識尤其深刻,《魏書·衛覬傳》在評論審前羈押執法人選時指出:“獄吏者,百姓之所懸命,而選用者之所卑下,王政之蔽,未必不由此也。”足以證明看守所對於維護司法公正、維護社會正義的實際意義。事實上看守所是集實體性與程序性、公力強制性與權利保障性於一體的重要機構。從看守所所體現的法律理念來看,應當是包含了前瞻性與現實性、傳承性與創新性的多重理念的集合。從實然的角度來看,看守所作為銜接整個訴訟過程之橋性階段,成為刑事訴訟活動的基礎,也是釐清犯罪而進入行刑監獄的專享合法途徑。本書的主要內容包括兩大部分:一是關於中國看守所的歷史研究,梳理了我國古代看守所的起源、各代看守所的基本狀況,以及民國後直至解放我國看守所的基本體制。二是在介紹典型國家相關看守所體制的基礎上,提出了我國看守所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