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物體》是17世紀英國哲學家霍布斯(1588-1679)的一部專論其物體哲學或自然哲學的著作。該著最初以拉丁文寫成,於1655年出版。1668年,該著作為《霍布斯哲學著作全集(拉丁文版)》第一部分的內容予以再版。1839年,威廉·莫爾斯沃思將其翻譯成英文,作為他所編輯出版的11卷本的《托馬斯·霍布斯英文著作集》的第1卷出版。霍布斯不僅對譯著進行了修訂,而且還對原著進行了增補,甚至重寫了其中兩章。因此,莫爾斯沃思強調說,英文版《論物體》表達的“接近”是“作者自己的觀念和意思”。本書就是根據這個英譯本翻譯出來的。
霍布斯是唯物主義第二種形態即機械唯物主義的典型代表。物體觀是霍布斯機械唯物主義哲學的基石。因為按照他的機械唯物主義世界觀,哲學的*對像是物體,而物體有兩類:一類為自然物體,一類為國家。據此,霍布斯將其哲學區分為兩個部分:“自然哲學”與“公民哲學”(公民哲學又細分為“倫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