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導論
● ――宗教改革與法哲學
● 一宗教改革作為法學與法哲學
● 二認信分蘗與――神聖與世俗合一理念與實踐的終結
● 三認信分蘗與背景下世俗化的開端及其多重含義
● 四宗教自由與認信自由基本權利作為國家立法的核心宗旨
● 五世俗化與認信化作為國家立法與國家宗教立法的框架結構
●第二章 天主教神學與經院哲學
● ――路德法哲學思想的學術淵源與特質
● 一奧古斯丁、經院哲學、奧康――路德的羅馬天主教學術淵源與思維方式
● 二因信稱義――路德經院哲學思維方式下的上帝觀與人論
● 三位格的存在是法的合法性之基礎
●第三章 自然法作為世界外在秩序的目的與意義
● ――路德的自然法思想
● 一從神哲學到法哲學――路德自然法思想之基本脈絡與思維框架之轉換
● 二自然法源於自然理性――人的理性作為自然法的基礎與主導規則
● 三實證法作為上帝介入此間世界的直接表現――路德神學的自然法與實證法之關繫
● 四自然法的普遍適用性
●第四章 路德神學的悖論自由觀
● ――自由作為宗教改革以來法哲學的樞紐概念
●部分目錄
馬丁?路德的宗教改革不僅能夠被理解為基督宗教內部新的認信形式的產生以及歷史進程中世俗化的開端,而且更能夠被理解為古典法哲學的拓展。
他在天主教學術訓練的背景與傳統中提出了獨具特色的“唯獨恩寵”、“唯獨信仰”與“唯獨《》”之神學與哲學思想,探討了自然法與自由概念的來源,將實證法視為上帝介入此間世界的直接表現,在奧古斯丁思想影響下深入分析了俗世政權存在的理由與界限,闡釋了公民所享有的抵抗權及其理由。
宗教改革不僅能夠被理解為神聖與世俗合一理念與實踐的終結,而且還能夠被理解為政教分離的真正開端,以至於在歷史學、神學、政治哲學、法學與法理學、國家理論、自然法學說以及政治實踐等方面都具有重大而深遠之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