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引言
●第一章 醫生的“原罪”——《紐倫堡法典》
●第一節 《紐倫堡法典》的緣起
●一 紐倫堡審判與醫生審判
●二 倫理與法律依據的結合
●第二節 《紐倫堡法典》解讀
●一 十條基本的倫理原則
●二 《紐倫堡法典》與Sebring、Ivy、Alexander
●三 自願同意原則
●四 受試者同意與醫生義務
●五 受試者自由退出原則
●第三節 《紐倫堡法典》評析
●一 《紐倫堡法典》與《希波克拉底誓言》
●二 自願同意與自由退出
●三 《紐倫堡法典》面對的挑戰
●第二章 從“原罪”到“救贖”——《赫爾辛基宣言》
●第一節 《赫爾辛基宣言》(1964)研究
●一 人類豚鼠:20世紀40—60年代的人體試驗
●二 世界醫學協會對醫學倫理的關注
●部分目錄
靠前生命倫理準則是靠前社會制訂的用來規範生命科學、醫學和相關技術的研究和應用的各種倫理原則、準則、規範和宣言的統稱。在眾多生命倫理準則中,《紐倫堡法典》、《赫爾辛基宣言》和《涉及人的生物醫學研究靠前倫理準則》受到廣泛關注。其核心原則包括:尊重受試者——通過知情同意程序保證、有利——在研究設計中考慮合理的風險/受益比、公正——在研究受試者的選擇和研究後利益的分配中考慮風險和利益的公平分配。對靠前生命倫理準則誕生的歷史、現狀的比較分析啟示我們:要結合當代科學技術發展的特點和中國國情,將根植於西方語境下的靠前生命倫理準則本土化,促進科學技術和社會的良性互動。同時,在我國生命倫理法規的制訂中,不僅要充分考慮不同民族、不同地域人群的文化差異,更要注意處理好利益的協調和分配工作,促進公平公正社會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