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電票支付與傳統支付手段的區別
001背書轉讓商票,是否等同於完成了付款義務?
002執行程序中被執行人開具並交付商票,可否認定為履行完畢執行依據確定的債務?
003債權人可否拒收商業承兌彙票?
004原告勝訴後,可否拒絕被告以商票履行判決義務?
第二章持票人基於基礎法律關繫維權
005票據到期被拒付,持票人是否可以依據“基礎法律關繫”向票據直接前手提起訴訟?
006持票人選擇基礎法律關繫起訴並獲得勝訴判決後,可否再提起票據追索權之訴?
007票據未到期之前,持票人可否基於基礎法律關繫向直接前手主張債權?
008票據前手在未實際承擔票據責任前,是否可基於基礎法律關繫向其前手主張債權?
009持票人因逾期付款喪失對前手追索權後,是否可基於基礎法律關繫向前手主張債權?
第三章持票人基於票據法律關繫維權
第一節票據追索權與提示付款
010持票人可否於票據到期日當日提示付款?
011提示付款的法定期限,是從票據到期日當日還是從次日起算?
012期前提示付款且承兌人期內拒付的,持票人是否有權向全體前手追償?
013期前提示付款,票據維持於“提示付款待簽收”的,是否會喪失對前手的追索權?
014持票人逾期提示付款的,會產生怎樣的後果?
015未向承兌人提示付款,能否直接行使追索權?
016電子商業承兌彙票顯示“提示付款待簽收”,持票人可否行使追索權?
017票據狀態顯示為“逾期提示付款待簽收”,是否一定說明持票人逾期提示付款?
018被拒付的情況下,是否有必要再重復提示付款?
第二節票據追索權權利時效
019持票人應在何期限內向出票人行使追索權?
020持票人應在何期限內向票據前手行使追索權?
021票據權利時效屬於除斥期間還是訴訟時效?
022票據狀態顯示為“提示付款待簽收”的,六個月的追索權時效期間自何時起算?
023持票人向票據前手發線下追索函的,可否導致票據權利時效中斷?
024以票據基礎法律關繫起訴,是否構成票據權利時效中斷?
025追索函郵件被前手退回,票據權利時效是否中斷?
026票據權利時效中斷後,應重新計算票據權利時效,還是開始計算訴訟時效?
027前手未提票據時效抗辯,人民法院可否主動審查?
028僅對部分票據前手行權,時效中斷的效果是否及於其他前手?
第三節被追索人基於基礎法律關繫的抗辯
029非直接前手可否以“持票人與直接前手之間不存在真實交易”進行抗辯?
030直接前手可否以“持票人與自身之間不存在真實交易”進行抗辯?
031票據債務人可否主張直接前手對持票人的抗辯?
第四節票據追索權相關的其他問題
032持票人僅進行線下追索而未發起線上追索的,是否喪失對出票人和承
兌人以外其他前手的追索權?
033持票人錯誤選擇“線下清算”,會產生何種嚴重後果?
034被迫發起非拒付追索,是否會對後續行使拒付追索權產生實質性障礙?
035持票人行使追索權時,應如何證明享有票據權利?
036基於民間貼現取得票據的當事人,是否享有票據權利?
037電子商票的持票人是否可能因未按期限提示承兌而不享有追索權?
038出票人在彙票上記載“不得轉讓”字樣的,背書受讓人是否享有票據權利?
039未將拒付事由書面通知前手,持票人可否行使追索權?
第五節票據再追索權
040僅有持票人出具的清償證明而未提供銀行付款憑證的,被追索人可否行使再追索權?
041向逾期提示付款的持票人付款的前手,是否享有再追索權?
042直接前手依基礎法律關繫向持票人清償債務後,其是否享有票據再追索權?
043再追索權的權利時效期間從哪一天開始計算?
第六節票據追索權糾紛之訴訟主體
044持票人行使票據追索權時,如何確定追索對像?
045商票存在回頭背書情況,持票人可否向全部前手追索?
046在票據追索權訴訟中,被告能否申請追加出票人為第三人?
047票據前手是分公司的,持票人可否把母公司列為共同被告?
048前手繫一人公司的,持票人可否將該一人公司的股東列為共同被告?
第七節票據追索權糾紛之訴訟請求
049票據追索權糾紛中,哪些情況下持票人可以向票據前手主張差旅費和
律師費?
050票據追索權糾紛中,利息如何計算?
051持票人逾期提示付款的,利息起算點為票據到期日還是提示付款日?
052未將拒付事由書面通知前手,持票人是否喪失追索利息的權利?
053持票人與出票人約定逾期利息的計算標準的,該約定是否有效?
054持票人與出票人約定逾期利息高於LPR四倍的部分,是否能夠得到法院支持?
055票據追索權糾紛中,持票人能否向票據前手主張公證費?
056前手根據生效法律文書向持票人清償後,是否可向其他前手追索受理費、保全費、上訴費等前案判決確定的費用?
057前手根據生效法律文書向持票人清償後,是否可向其他前手追索前案的執行費?
第八節票據追索權糾紛之管轄法院
058票據追索權之訴中,持票人如何確定管轄法院?
059票據追索權糾紛中未將承兌人列為被告,承兌人住所地法院是否具有管轄權?
060起訴後撤回對某一前手的起訴,基於該前手確定的管轄法院是否還具有管轄權?
第九節票據追索權糾紛之起訴與固定證據
061多張票據的票據當事人均一致,持票人可否在同一案中就多張票據一並起訴?
062持票人如何對電票繫統中不能留痕的操作固定證據?
第十節票據追索權糾紛之中止審理
063人民法院受理被追索人的破產申請的,是否應當中止審理票據追索權糾紛?
064基礎法律關繫涉及刑事案件的,票據追索權之訴是否中止審理?
第四章票據前手破產時持票人的維權手段
065前手被受理破產申請後,持票人可否以該前手為被告提起追索權之訴?
066出票人進入破產程序後,持票人可否既申報債權又向其他票據前手提起訴訟?
067出票人進入破產程序的,持票人向其他前手主張票據權利是否以向管理人申報債權為前提?
068就在出票人的破產程序中未受清償的部分,持票人是否有權繼續向其他前手追索?
069出票人進入破產程序的,停止計息的效力是否及於其他前手?
070出票人進入破產程序的,再追索權人可否向其追索已支付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