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言
第一章奧斯丁的法律體繫理論
一、主權
二、存在標準
三、身份標準
四、一種法律體繫的結構
第二章對奧斯丁理論的批評
一、主權的無限性
二、論個人的服從
三、主權的統一性
四、論立法
五、論獨立性
第三章一種規範理論的要素
一、規範性陳述
二、一個規範的要素
(一)邊沁對規範結構的解釋
(二)凱爾森論一個規範的結構
三、規範的存在
(一)派生性規範的產生條件
(二)派生性規範的終止條件
(三)原初性規範的存在條件
第四章法律的個別化
一、個別化問題
二、凱爾森關於法律個別化問題的認識
三、凱爾森與邊沁的比較
第五章凱爾森的法律體繫理論
一、一種法律體繫的存在
二、身份的標準
三、身份標準——基本規範的作用
四、身份標準——有效之鏈
五、一種法律體繫的結構
(一)兩種可供選擇的個別化原則
(二)把一種分類延伸下去的可能性
(三)靜態原則的首要功能
六、論獨立規範
第六章作為規範體繫的法律體繫
一、強制性規範
二、基本規範和動態論證
三、一種體繫的結構和它的法律的個別化
(一)性要求
(二)指導性要求
四、義務性法律
五、授權性法律
第七章作為法律體繫的法律制度
一、論法律的規範性
二、論允許
三、論規定權利的法律
四、生成的和運行的結構
第八章法律體繫的特性
一、非臨時性法律體繫的特性
二、臨時性法律體繫的特性和成員身份
三、論承認規則
第九章關於法律體繫的存在
一、關於效力原則
二、某些進一步的建議
附錄:來源、規範性和個別化
一、來源
二、一般意義的個別化
三、授予權力的規則
四、規範性
五、規範性陳述
參考書目
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