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韓龍 著
定 價:45
出 版 社:人民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9年01月01日
頁 數:0
裝 幀:平裝
ISBN:9787010075655
本著包括了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是國際金融法的重大前沿問題和國際金融法律制度的重大變化,側重於國際金融法的實踐;二是構建國際金融法的科學理論,並以此為國際金融法的實踐提供指導。二者都十分重要,故可歸為《國際金融法要論》。國際金融法的重大前沿問題和國際金融法律制度的重大變化體現在國際金融法各領域,因此,我們按照國際金融法體繫對這些問題和變化進行整合,使其脈絡清晰,彼此承上啟下,構成具有密切邏輯和學理聯繫的整體。
●第一章 國際金融法基本理論第一節 國際金融法的概念與特征一、國際金融法的概念二、國際金融法的金融性與國際性三、國際金融法對國際金融關繫的調整重在規制和監管第二節 國際金融法的主體、調整對像和淵源一、國際金融法的主體二、國際金融法的調整對像三、國際金融法的淵源第三節 國際金融法的範圍一、金融內涵和外延所顯現的國際金融法的範圍二、國際金融法既調整金融原生市場的法律關繫,也調整金融衍生市場的法律關繫三、國際金融法既包括涉外金融法,也包括離岸金融法第四節 國際金融法的性質問題一、市場失靈與金融規制監管二、金融業的特性與金融規制監管三、全球金融一體化導致國際金融規制監管四、國際和各國金融立法繫規制與監管之法五、國際金融法有機地包含調整交易的規範第五節 金融規制與監管的目標一、防範繫統風險二、保護投資者、存款人、被保險人等三、提高效率四、其他社會目標第六節 國際金融法的體繫一、國際貨幣法是否構成國際金融法的組成部分二、國際金融法的科學體繫第二章 牙買加體繫下的彙率制度與近期新發展第一節 國際貨幣制度及其演進一、國際貨幣制度的概念與主要內容二、國際貨幣制度的演進第二節 牙買加體繫的彙率權利與義務一、牙買加體繫下彙率制度根植的理念與解讀面臨的挑戰二、第4條第2節的外彙安排三、會員國在第4條第l7節中的義務第三節 牙買加體繫下的彙率監督一、彙率監督概述二、新決議的主要修改三、對新決議的評價第三章 人民幣彙率的國際法問題第一節 西方對人民幣彙率的主要指控和行動的渠道一、西方對人民幣彙率安排的指控二、西方對人民幣彙率擬采取行動的渠道三、西方的指控和行動渠道折射出的國際法問題第二節 IMF與WTO對人民幣彙率義務的管轄關繫一、根據GATT第15條第4款向WTO申訴的問題二、GATT第15條與IMF和WTO在人民幣彙率義務上的關繫三、WTO反補貼協定和反傾銷協定是否授予WTO在人民幣彙率問題上的管轄權第三節 人民幣彙率安排是否違背IMF協定的義務一、牙買加體繫的彙率制度與人民幣彙率義務衡量二、義務衡量和實施監督都缺乏衡量標準三、實證不支持對人民幣彙率作出不利的裁定第四節 人民幣彙率安排是否違背WTO《反補貼協定》一、所謂人民幣彙率構成財政資助的形式二、WTO及其前身GATY在彙率補貼問題上的相關規定三、人民幣彙率不構成財政資助第四章 國際金融市場的準人經營制度與發展態勢第一節 國際金融市場準入與經營制度的構成一、國際金融市場準入與經營制度的構成二、國際金融市場的準入與經營制度各構成部分的關繫第二節WTO有關金融市場準入與經營制度一、WTO約束和規制成員方措施的範圍二、市場準人和國民待遇制度三、有關約束四、金融服務貿易中的審慎監管問題五、對WTO金融服務市場準人與經營制度的評價第三節 多哈回合金融服務談判的新進展一、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在談判中提出的問題二、市場開放、金融穩定和國際資本流動三、電子銀行四、審慎措施五、分類和統計六、法律法規七、全球政策協調第四節 我國金融市場對外準入與經營的管理制度一、我國有關外資銀行準入與經營的制度二、我國證券市場對外準入與經營的制度與實踐第五章《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UCP600)及其發展第一節 適用範圍與定義一、UCP600的適用範圍二、基本概念的定義三、重要用語或表述的解釋第二節 信用證的獨立性、抽像性原則一、信用證的獨立性原則二、信用證抽像性原則第三節 信用證的有效性、期限與提示地點一、信用證有效性、提示地點的規定二、信用證截止日期及順延第四節 審核單據的標準一、條款內容與特點概述二、與UCP500有關規定的比較三、關於正本單據與副本單據的識別四、關於商業發票的要求第五節 信用證及修改的通知一、信用證通知二、信用證的修改三、關於電訊傳遞與預先通知的信用證和修改第六節 信用證當事人的權責一、開證行的責任二、保兌行的承諾三、“指定”有關當事人的責任四、約定償付有關當事人的義務五、單據相符時有關當事人的義務六、單據不符有關當事人的權利義務第七節 信用證的免責機制一、單據有效性的免責二、信息傳遞和翻譯的免責三、不可抗力免責四、關於被指示方行為的免責第八節 信用證的轉讓與款項讓渡一、信用證的轉讓二、款項讓渡第六章 國際銀行監管第一節 國際銀行監管概述一、監管與國際銀行監管二、巴塞爾委員會三、巴塞爾體繫的兩條主線與《有效銀行監管的核心原則》第二節 國際銀行監管責任的分配一、巴塞爾委員會有關國際銀行監管責任分配的規定 二、並表監管第三節 老巴塞爾資本協議與資本充足率一、資本充足率概述二、老巴塞爾資本協議與8%的資本充足率三、資本充足率計算列舉第四節 新巴塞爾資本協議一、新巴塞爾資本協議出臺的原因與三大創新二、新巴塞爾資本協議的架構與主要內容第五節 巴塞爾委員會規則的性質問題一、對巴塞爾委員會規則的性質的不同見解二、巴塞爾委員會規則的性質第六節 巴塞爾體繫與我國對銀行業的監管問題一、加強我國與其他國家之間的監管合作二、加強對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的監管第七章 美國證券法的晚近發展——《索克斯法》與影響第一節 歷史背景一、誠信危機二、《索克斯法》的歷史三、《索克斯法》初步評估第二節 主要內容一、《索克斯法》的性質二、《索克斯法》的重要原則三、《索克斯法》的主要內容第三節 404條款與內部控制一、財務報告內部控制規則二、管理層的年度評估和內部控制報告三、審計師的年度鋻證四、證券交易委員會關於實施內部控制報告要求的聲明第四節 實施問題一、原則與規則的交融二、PCAOB第5號審計標準三、行業框架與IT方案第五節 爭議、啟示與影響一、爭議二、啟不三、對美國證券法的發展和國際影響第八章 金融全球化下金融衍生品的國際監管第一節 金融衍生品的創新及國際監管一、金融衍生品的產生二、金融衍生品的創新及發展趨勢三、金融衍生品市場的國際監管四、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國際監管第二節 金融衍生品市場的國際監管合作一、衍生金融交易國際監管協調的性質二、行業協會的監管協調三、政府、國際組織間的國際監管合作四、金融衍生品市場國際監管合作評析第三節 我國參與金融衍生品監管國際合作的實踐及制度保障一、涉外金融衍生品合約的管轄和法律適用二、我國國內金融監管機構間的跨市場監管合作三、我國參與金融衍生品交易監管國際合作的實踐與制度保障第九章 離岸金融的法律問題第一節 金融市場的拓展與離岸金融一、金融市場的拓展二、離岸金融及其特征第二節 離岸金融法的主要內容一、離岸貨幣市場的法律問題二、離岸資本市場的法律問題三、離岸金融市場的規制與監管問題第三節 離岸金融法律問題的特殊性一、離岸金融給管轄和監管帶來了靠前的挑戰二、傳統規則適用於離岸金融的局限性三、離岸交易方式的創新帶來了新的法律問題四、通過合同安排在各國管理體制之間進行套利非同尋常第四節 離岸金融與我國的關繫一、我國對境外離岸市場的利用與參與二、建立我國的離岸金融市場問題三、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建立人民幣離岸市場問題四、境外離岸金融中心的衝擊
本著包括了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是國際金融法的重大前沿問題和國際金融法律制度的重大變化,側重於國際金融法的實踐;二是構建國際金融法的科學理論,並以此為國際金融法的實踐提供指導。二者都十分重要,故可歸為《國際金融法要論》。國際金融法的重大前沿問題和國際金融法律制度的重大變化體現在國際金融法各領域,因此,我們按照國際金融法體繫對這些問題和變化進行整合,使其脈絡清晰,彼此承上啟下,構成具有密切邏輯和學理聯繫的整體。
韓龍 著
韓龍,法學博士、博士後,教授、博士生導師。2004-2005年,先後在美國華盛頓大學和喬治敦大學法學院從事金融法和WTO相關問題的研究,合作教授分別為有名金融法學家Joel Seligman教授和“世貿組織之父”John H.Jackson教授。主要獨著有:《金融服務貿易的規制與監管研究》(北京大學出版社2006年)《離岸金融法律問題研究》(法律出版社2001年),《世貿組織與金融服務貿易》(人民法院出版社2003年),《WTO金融服務貿易的法律問題研究》(湖南人民出版社2004年)。發表論文近百篇,主持國家社科基金等多項國家和國務院部委項目。撰寫本著第一、二、三、四、六、九章。
第一章 國際金融法基本理論 任何一門學科或科學,都需要有一定的理論支撐。沒有科學理論的支撐,該學科就可能會遁入認識的誤區,導致內容和體繫的紊亂,誤導實踐,學科本身也會失去應有的立足點。近些年來,全球金融一體化和經濟金融化程度日益加深,國際間的經濟交往日益表現為國際金融關繫,國際金融活動頻繁且影響巨大。在這種情況下,科學地構建國際金融法的理論以適應和滿足調整國際金融關繫的需要,顯得尤為重要。但是,另一方面,我們應當看到,迄今對國際金融法基本理論問題的研究還存在很多欠缺。有關著述對基本理論問題或避而不談,或輕描淡寫,或存在偏頗之處,這些都會妨礙對國際金融法及其具體制度的科學認識,影響國際金融法制建設。目前肆虐美國、影響世界的美國金融危機更加凸顯出國際金融法基本理論建設的迫切性和重要性。以金融法和國際金融法的性質和任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