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張晉藩 著
定 價:168
出 版 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日期:2023年08月01日
頁 數:724
裝 幀:平裝
ISBN:9787519767181
本書第一版被教育部列入中小學生閱讀指導目錄教育部2020年版《中小學生閱讀指導目錄(高中段)》
●緒論
一、中華法制文明的起源及主要特征
(一)引禮入法,禮法結合
(二)德法互補,共同治國
(三)以人為本,本固邦寧
(四)恭行天理,執法原情
(五)家族本位,倫理法制
(六)無訟是求,調處息爭
二、中華法制文明的世界地位
第一章中華法制文明起源的夏商法制前21世前11世紀)
一、嶄露法制文明曙光的夏法制
(一)氏族社會的解體與法制的萌芽
(二)中國走向法制文明的途徑
(三)由原始的習俗到階級社會的法律
(四)夏朝的國家構成與法制
二、神權法統治下的商法制
(一)王權、族權與神權的聯結
(二)國家管理規模的擴大與職官執掌的劃分
(三)立法內容有所充實
(四)神權法影響下的司法制度
第二章中華法制文明早期發達形態的西周法前11世前770年)
一、建立諸侯拱衛、王室獨尊的國家體制
二、實行禮、樂、政、刑綜合治國的方略
三、確立敬天保民、明德慎罰的立法指導思想
四、《呂刑》與《九刑》的法律內容
(一)銘文與文獻記載中的行政法律
(二)重公權慎宗法的刑事法律
(三)初具規模的民事法律
五、獄訟初分的司法活動
第三章社會轉型與法律變革的春秋戰國法前770前221年)
一、適應社會轉型的變法改革
二、世卿制度的沒落與官僚制度的形成
三、百家爭鳴中的儒與法
四、適應社會轉型的法制變革
(一)春秋諸侯國的立法活動與成文法的公布
(二)戰國時期各國的立法與李悝《法經》
第四章“莫不皆有法式”的秦法制前4世前206年)
一、雲夢秦簡展示的秦法制
(一)雲夢秦簡所載秦律的性質
(二)雲夢秦簡秦律的主要內容
(三)重視以法為據的司法制度
二、統一後的秦法制
(一)體現專制與集權的國家體制
(二)“明法度,定律令”
第五章法制文明儒家化的兩漢法前206220年)
一、西漢王朝的建立與立法思想的轉換
二、立法活動與法律形式
三、行政法律的充實與發展
(一)確立以皇帝為首的國家機構的運行機制
(二)加強對職官的管理
四、文獻與漢簡中的刑事法律
(一)漢律中的主要罪名
(二)廢肉刑的刑制改革
(三)受儒家思想影響的刑法原則
五、民事法律關繫的發展與民事立法
(一)身份與民事權利
(二)所有權及法律保護
(三)債的法律調整與保護
(四)婚姻、家庭與繼承
六、重農抑商的經濟法律
七、儒學影響下的司法制度
(一)司法體制
(二)訴訟與管轄
(三)審判
八、私家注律的興起
第六章立法的進步與文化大融合的魏晉南北朝法220581年)
一、魏晉南北朝時期的立法成就
(一)以《魏律》為代表的三國的立法成就
(二)以《晉律》為代表的兩晉及南朝的立法成就
(三)以《北魏律》《北齊律》為代表的北朝立法
二、各朝法律的基本內容
(一)典律分野的趨向與行政管理制度的法律化
(二)重刑的傾向與“重罪十條”的出現
(三)士族特權制度下的民事法律
三、承襲漢制的司法制度
第七章中華法制文明定型的隋唐法581907年)
一、兼取南北之長的隋朝法制
(一)隋初立法與《開皇律》的歷史地位
(二)隋朝的行政管理體制與開科取士
(三)封建刑法基本架構的完成
(四)以均田、租庸調法為主干的民事與經濟法律
(五)集權中央的司法制度
二、中華法繫確立的唐朝法制
(一)以隋亡為鋻的立法思想
(二)立法活動與主要立法成就
(三)行政機關組織法與職官法
(四)定型化的刑事法律
(五)趨於復雜化的民事法律
(六)加強對經濟關繫的法律調整
(七)趨於完備的司法制度
(八)唐律的特點與世界地位
三、五代十國的法律制度
第八章商品經濟推動下的兩宋法制文9601279年)
一、宋初國策與立法特點
(一)推行加強中央集權的國策
(二)立法的特點
二、的行政法律
(一)加強中央集權的體制改革
(二)職官管理法的充實
三、維護中央集權的刑事法律
(一)嚴懲反叛,實行盜賊重法
(二)折杖法所體現的刑制變化
四、適應商品經濟發展的民事法律
(一)編戶齊民的擴大與身份的變化
(二)產業權的新發展
(三)債法的新成就
(四)提高婦女地位的婚姻與繼承
五、循變協時的經濟與金融法律
(一)農業與工商業立法
(二)金融財政立法
六、鞫、讞分司的司法制度
(一)司法體制的變化
(二)訴訟程序的相對完備
(三)創立鞫、讞分司的審判制度
七、兩宋法制的歷史地位與律學的成就
八、與宋朝對峙的遼、西夏與金朝的法制
(一)遼朝法制
(二)西夏朝法制
(三)金朝法制
第九章“祖述變法12791368年)
一、“附會漢法”的立法成就
二、具有民族特色的行政立法與管理體制
(一)“祖述變通”的行政法律
(二)特色鮮明的管理體制
(三)以監察為重點的職官管理法
三、參照唐宋舊制與創新相結合的刑事法律
(一)按服制定刑罰之輕重
(二)改十惡為“諸惡”
(三)具有民族色彩的刑制與刑法適用原則
四、體現民族等差的民事法律
(一)按民族身份劃分等級
(二)保護產業權的時代特點
(三)契約之債有所發展
(四)蒙漢法雜糅的婚姻與繼承
五、司的審判制度
(的司法機關體繫
(二)地區管轄與民族宗教管轄並行
(三)民事審判中廣泛實行調解
第十章中華法制文明最後形態之明法13681644年)
一、有明一代的立法思想與立法成就
(一)明初璋的立法思想
(二)《大明律》的制定、《問刑條例》的修訂與《明會典》的問世
二、加強專制主義的行政立法
(一)中樞行政管理體制的重大變革
(二)維持官僚機構運轉的職官法
(三)監察體制的變化與監察法的充實
三、體現重典治國的刑事法律
(一)“治亂世,刑不得不重”對刑事立法的影響
(二)重點治奸頑的刑制及刑法適用原則
四、民事法律的進一步發展
(一)人戶分編與民事權利主體
(二)產業權的用益與擔保的擴大
(三)債法的新發展
(四)沿襲唐宋舊律的婚姻與繼承法
五、適應經濟發展的經濟立法
(一)獎勵墾荒的農業立法
(二)推行匠籍制度的官手工業
(三)加強商業禁榷制度
(四)制定鈔法、錢法
六、司法權限的變動與會審制度
(一)三法司執掌的變動
(二)重視司法管轄的訴訟程序
(三)會審制度的初創
七、律學的成就與《大明律》的世界地位
(一)律學的成就
(二)《大明律》的世界地位
第十一章中華傳統法制文明最後形態之清法16441911年)
一、關外時期法制的肇基
(一)由女真習慣法向成文法過渡
(二)“參漢酌金”的法制初創
(三)肇基時期的法制特點
二、全面推行“參漢酌金”立法路線的成就
(一)《大清律例》——“參漢酌金”的主要成果
(二)《大清會典》與各部院則例的制定
(三)以《理藩院則例》為核心的民族立法
三、行政體制與職官管理的進一步法律化
(一)行政管理體制的變動
(二)職官管理進一步法律化
四、加強專制統治的刑事法律
(一)《大清刑律》中的主要罪名
(二)刑制與刑法適用原則
五、民事法律趨向法典化
(一)社會結構與身份
(二)產業權的進一步充實
(三)債法的完善
(四)雜有女真習俗的婚姻、家庭與繼承
六、經濟法律體繫的充實
(一)賦役立法的新發展
(二)閉關鎖國的工商立法
(三)確保漕運的立法
七、趨於完備的司法制度
(一)司法體制的變革
(二)刑事訴訟與民事訴訟的細化
(三)刑事審判與會審制度
(四)審決與調處相結合的民事審判
八、律學的新成就及其對立法、司法的影響
參考文獻
早在黃帝時期,中華法制文明的曙光便已投射在中華大地上。自夏朝立國,迄至末代王朝——清朝的覆沒,經歷了四千多年有文字可考的、沒有中斷的歷史發展過程。就中華法制文明而言,其特殊性、完整性、包容性均為世界法制文明史之最。中華法制文明史的主要內容和特點概述如下:重民為邦本,本固邦寧;重尊卑倫序,引禮入法;重以德化民,德法共治;重安人寧國,移風易俗;重九族相親,協和萬邦;重法為治具,彰善癉惡;重天人合一,中平和諧;重文化淵源,百家爭鳴;重理性思維,鋻古明今……在新時代社會主義依法治國的偉大實踐中,中華法制文明將發揮其創造性的史鋻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