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研究背景與總體思路1
●一、農村集體所有制的演變3
●二、改革農村集體產權制度的新要求9
●三、改革核心與研究思路11
●第二章農用地的產權重構13
●一、"兩權分置"的演變過程16
●二、"三權分置"的歷史必然20
●三、按"三權分置"的思路重構農用地產權體繫22
●四、防範"三權分置"可能帶來的負面影響30
●第三章宅基地的產權重構35
●一、落實集體所有權41
●二、劃斷農戶成員權42
●三、審慎拓展使用權43
●第四章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的產權重構45
●一、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的產權權能如何被收縮的47
●二、擴大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產權權能的改革探索50
●三、重構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產權休繫的總體思路53
●……
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就是要選擇一種更有效率的產權制度安排,在成員集體與集體成員之間合理分割農用地、宅基地、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非土地集體經營性資產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等各項實際財產權利,以更好地適應市場經濟條件下的資源跨社區配置、城鎮化背景下的農村人口變動。重構集體所有制下“三塊地、一塊產”的產權體繫,會遇到帶有共性的難點,需要用一定的策略來化解:一是以還權於民為取向,解決好國家對農村集體資產賦權不足的問題;二是以有利於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和城鎮化健康發展為標準,審慎改造集體所有制的社區封閉性;三是兼顧差異性,按土地與非土地、農區與城郊、集體經濟組織與社區自治組織“三分開”的思路穩步推進;四是防止改革碎片化;五是在改革探索與於法有據之間把握好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