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產品質量法的適用
● 案例1 因產品缺陷引起的損害賠償糾紛案件是否適用《民法通則》中的公平責任原則?
● ――方某等三人訴某醫藥零售連鎖店、某藥業公司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
● 案例2 塊煤屬於《產品質量法》中的產品嗎?
● ――劉某訴餘某、煤炭公司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
● 案例3 蔬菜適用產品質量法嗎?
● ――吳某、謝某訴黃某產品責任糾紛一案
● 案例4 生產者對他人假冒、偽造、拼裝的產品及走私產品是否承擔產品質量責任?
● ――四川某企業集團有限公司訴德國某機動車廠股份公司質量損害賠償糾紛一案
● 案例5 醫院給患者使用未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進口的藥品,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嗎?
● ――侯某訴某醫院醫療過錯損害賠償糾紛案
●第二章 產品質量的監督
● 案例6 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部門與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之間的產品質量監督職權是如何劃分的?
● ――某自控工程有限公司訴某市質量技術監督局不服行政處罰案
● 案例7 存放在倉庫中的產品,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有權力進行查處嗎?
● ――某科貿有限公司不服某工商局行政處罰糾紛案
● 案例8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於流通領域內的MIAN檢產品能夠行使監督檢查的職權嗎?
● ――某貿易有限公司不服工商行政處罰案
● 案例9 產品質量監督部門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違反法定程序、適用法律不當應當被撤銷嗎?
● ――某鍛軋廠訴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不服工商行政處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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