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王聰 著
定 價:49.8
出 版 社:臺海出版社
出版日期:2021年12月01日
頁 數:272
裝 幀:平裝
ISBN:9787516819081
全面。本書介紹了90個法律案例,涉及婚姻家庭、繼承、侵權、人格權、物權、合同等方面,為讀者展現了發生在我們身邊的形形色色的法律案例。前沿。本書以2021年1月1日開始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為藍本,緊跟時代,把握當下法律脈搏。專業。本書作者2008年畢業於中國政法大學,北京市金臺律師事務所有名律師,且服務過國資委、字節跳動、宜信財富、和記黃埔等多家機關及大型企業,擔任北京市西城區律師行業新的社會階層人士聯席會講師團(首屆)講師。實戰經驗豐富,專業過硬。
●CHAPTER1丨婚姻家庭
婚姻不成彩禮怎麼辦/002
青春損失費誰來補償/005
因為婚外情進了監獄/009
夫妻一場怎能甩手不管/011
這樣的愛情我“買”不起/014
夫妻個人財產不能平分/017
彩禮、嫁妝和鑽戒歸誰/020
爸媽出錢也算共同財產/023
拒做親子鋻定被判敗訴/026
想要離婚請先冷靜一下/028
勇於對家庭暴力說“不”/033
婚內簽協議要講究方法/036
對方是同性戀可以離婚/040
離婚不代表一了百了/044
父母生孩子憑什麼讓我養/047
孩子撫養權應該歸誰/050
對養母也要盡贍養義務/052
父母也可能失去監護權/055
青少年吸毒販毒危害大/057
老年人有沒有婚姻自由/060
CHAPTER2丨繼承
同時遇難繼承關繫要弄清/064
死亡賠償金不是遺產/066
非婚生子女也有繼承權/069
遺產需要管理人來守護/072
遺產也可以代位繼承/075
姪女也可以繼承遺產/078
以最後一份遺囑為準/081
改惡從善可以得到寬恕/084
父親的房子卻歸了保姆/087
胎兒也有遺產繼承權利/089
繼承權不因再婚受影響/092
“父債”不一定“子還”/094
虛擬財產也可以繼承/096
CHAPTER3丨侵權
告別“同命不同價”時代/100
無償搭乘可以減輕責任/103
遺失病歷也要照樣擔責/106
醫療美容要選擇正規機構/109
愛犬死亡獲精神賠償/112
體育活動受傷誰來負責/115
霸王餐並非那麼好喫/117
“熊孩子”惹禍家長擔責/120
網絡上也要有版權意識/123
隱瞞疫情後果很嚴重/125
污染環境要承擔賠償責任/128
受到噪音傷害可以索賠/131
請對狗狗做好安全措施/134
高空拋物既害人又害己/137
家裡漏水小心殃及鄰居/140
禁止私自占用公共空間/143
CHAPTER4丨人格權
見死不救也要承擔責任/148
姓名權不是叫啥都行/151
冒名上學嚴重違反法律/153
肖像權不僅僅是一張臉/156
網絡空間不是法外之地/159
開玩笑一定要掌握分寸/162
英雄烈士不容隨意詆毀/165
安裝攝像頭小心侵犯隱私/168
監督保護還是侵權傷害?/171
疫情不能成為侵權借口/174
要讓性騷擾者受到懲罰/177
CHAPTER5丨物權
疫情期間可征用個人財產/182
善意取得也能得到產權/184
撿到物品不能惡意占有/186
我丟的手表為什麼給別人/188
預告登記預防一房多賣/191
發包土地需要集體同意/194
拒不執行裁決被罰款/196
進城落戶也能繼承老房子/198
居住權可以對抗所有權/200
房產抵押需要登記纔有效/202
質押物不是想賣就能賣/204
自覺保護老人住房權益/206
房屋拆遷要依法行事/208
CHAPTER6丨合同
訂單提交成功即合同成立/212
格式合同重要條款要有說明/214
不履行義務有權撤銷贈與/216
利息約定不能隨心所欲/218
解除租房合同要有法可依/221
“惡意轉租”合同無效/224
私了協議不一定有效/228
物業有安全注意的義務/231
基礎條件變化合同可解除/234
試用期後纔簽合同違反法律/236
公司必須為職工繳納社保/238
不能隨意降低員工薪資/240
員工懷孕不是辭退理由/242
公司辭退員工要於法有據/245
交通事故後不要隨便離開/248
惡意躲避執行成“老賴”/251
拒服兵役納入失信名單/253
本書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為藍本,分別從婚姻家庭、繼承、侵權、人格權、物權、合同等方面,為讀者展現了發生在我們身邊的形形色色的法律案例。法律條文雖枯燥,案例卻鮮活。通過對這些案例的深刻剖析,以及附上案例涉及的相關法律條文、法院有關判決,不僅讓讀者了解判決結果,而且也知道了這樣判決的原因。全書以案釋法,語言深入淺出、知識簡明易懂,就像身邊有一個懂法律的朋友,親切自然,娓娓道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