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關繫認定
●1.學校與聘任教練之間建立的是否為勞動關繫
●2.《勞動法》實施前用人關繫是否屬於人民法院調整範圍
●3.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就業的勞動關繫應當如何認定
●4.建築工程施工過程中如何確定勞動關繫
●5.掛靠車輛所聘用的駕駛員與被掛靠單位能否確認存在勞動關繫
●6.服務到家,方便他人之餘能否保障自己
●7.建築企業與包工頭招用的勞動者是否存在勞動關繫
●8.公司規章制度規定上下級連坐的能否作為合法解除勞動關繫的依據
●9.求職陷入應聘門,企業應承擔締約過失責任
●10.公司注銷後用人單位責任承擔主體的探究
●11.楊某訴天津市某勞務公司確認勞動關繫糾紛案
●12.勞動爭議處理中能否適用法人人格混同
●13.勞動關繫構成的要素和特征
●14.“臨時工”與用人單位之間是否構成勞動關繫
●15.連續兩次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期滿後分公司能否終止勞動關繫
●16.未辦理就業證的香港居民與用人單位之間的法律關繫及法律後果
●17.車輛實際所有人聘用的司機與掛靠單位之間是否形成事實勞動關繫
●勞動合同的簽訂與履行
●18.用人單位以考核延期為由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延長試用期是否應認定為違法二次約定試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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