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來沒有一隻郁悶的狗》缺乏幸福會令人感到痛苦。而痛苦源於人的願望與能力不相稱。因此,幸福意味著個人的能力與其意志一致和相稱。隻有當人的一切力量得到恰當的運用時,他的心靈纔能得到和平寧靜,擁有幸福。真正自由的人隻想他能夠做的事,實現自己的意志。因此,幸福是自由的。幸福首先是一種主觀的感受,幸福感。既然幸福與自由緊密相關,那麼,幸福感是一種自由感。不過,幸福並不限於這種主觀的感受,而且還有客觀的內容,即個體與自然、個體與他人和社會以及個體與超越者的和諧共存的關繫。這就是個人幸福、愛情幸福、公民幸福和宗教幸福。與此相應,自由依賴自由感,但並不限於自由感,它還要有客觀的實質。這就是個體的發展自由、愛的自由、公民自由和信仰自由。構成盧梭的幸福論的基礎的是他的哲學人類學和人性論思想。在盧梭看來,人生來是善良的,他不僅與其他動物一樣尋求自我保護和具有憐憫心,而且還具有自由意志和自我完善的能力,有能力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