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陽明廉政思想與其心學要義相輔相成。“心即理”為“廉”之“本體”。一方面,“廉”自在“心”中,入之廉恥與生俱來、人皆有之(“良知”):另一方面,通過激發每個人“心中的道德律”,以“心藥”醫“心病”,可為“破心中賊”指明“心學”方向。對貪腐者普遍存在的心口不一、言行不一、律己與待人不一的偽善之風,對自欺欺人、怨天尤人的貪腐托詞,對廉政理想(理論、思想、教義)與廉政現實(實踐、行為、效果)之間的差距、隔閡、異化問題,“知行合—”既是破解“心中賊”的方法論,又是證成“真廉”的試金石。作為“致良知”過程的廉政,不僅要求人對自身良知的“發現”即從知善知惡到為善去惡、揚善止惡,而且需要推己及人的“發用”——發用於己為廉潔,發用於政為廉政,發用於眾為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