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日)內田貴,(日)大村敦志 編 張挺 等 譯
定 價:228
出 版 社: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出版日期:2023年03月01日
頁 數:704
裝 幀:精裝
ISBN:9787300311609
處於時代變化潮流中的當下,有必要檢視民法所處的位置、民法的現狀等問題。這不僅僅是為了我們日常的學習、實務以及研究的方便,更是確保我們今後前進方向不走歪路的必要工作。新版《民法的爭點》編集的不是教科書裡解說的“爭點”,而是思考“民法的當下”所必須考慮的項目。——內田貴、大村敦志
●一總論
1民法的體繫3
2民法的教育8
3民法和其他領域(1)憲法12
4民法和其他領域(2)行政法16
5民法和其他領域(3)刑法20
6民法和其他領域(4)商法24
7民法和其他領域(5)經濟法27
8民法和其他領域(6)信托法31
9民法和其他領域(7)勞動法36
10民法和其他領域(8)國際法41
11民法和其他領域(9)國際私法45
12民法和其他領域(10)法社會學49
13民法和其他領域(11)法制史53
14民法修訂的動向(1)德國、荷蘭57
15民法修訂的動向(2)法國、魁北克61
16民法修訂的動向(3)美國、國際性的法統一65
17民法修訂的動向(4)中國69
18民法修訂的動向(5)韓國76
19人格權81
20公共福祉、權利濫用、公序良俗88
21民法與要件事實94
二總則
22誠實信用原則101
23非營利法人制度105
24非營利法人與營利法人110
25法律行為的解釋114
26習慣論118
27民法第94條的功能122
28錯誤的現代意義129
29代理的法律構成134
30表見代理中的問題141
31無權代理148
32物的存在意義152
33消滅時效的功能156
34除斥期間160
35取得時效的功能164
三物權
36物權請求權171
37不動產買賣的進程175
38“二重轉讓”的法律構成182
39法律行為的撤銷與登記187
40民法第177條的“第三人”――背信的惡意人190
41不動產登記法194
42動產轉讓公示制度198
43占有概念的現代意義205
44占有之訴與本權之訴的關繫211
45土地所有權的規制222
46附合的現代問題227
47共有的對外主張231
48管理組合的權限與功能234
49區分所有建築物的修復與重建―――公寓的重建237
50現代的“入會”243
51留置權的現代意義247
52先取特權的現代意義252
53抵押權的範圍255
54扣押在物上代位中的意義259
55抵押權的物上代位、收益與執行263
56抵押權與不動產利用268
57營業轉讓與優選額抵押權272
58優選額抵押權與被擔保債權的關繫276
59普通抵押與優選額抵押280
60讓與擔保的法律構成與效力284
61復合交易與所有權保留288
62集合債權的讓與擔保292
63抵押權消滅請求299
64新式資金籌集的結構與民法304
四債權總論
65金錢的特殊性311
66當事人的認定315
67當事人的變更321
68減輕損害原則與履行請求權327
69強制履行331
70履行不能334
71債務不履行的類型論338
72清償的過程342
73代位清償346
74債權侵害與侵權行為351
75違反利息法的效力356
76損害賠償的範圍與判斷框架359
77請求權的競合―――以實務的觀點363
78安全保障義務367
79債權人代位權行使的要件―――債務人無資力之需要與否371
80詐害行為撤銷權的法律構成374
81連帶債務的一體性與相互保證性381
82優選額保證(繼續性保證)中保證人的地位385
83債權轉讓禁止條款的現代性機能與效力389
84債權轉讓法的新展開393
85抵銷的現代機能400
五債權各論(一)
86信息提供義務405
87格式條款409
88買賣合同414
89情事變更原則418
90解除423
91繼續性合同關繫的消滅427
92合同對第三人的效力431
93現代的無償合同435
94典型合同與合同內容的確定439
95轉租446
96定期借地權與定期借家權450
97合同的預約、交涉與成立454
98“信賴關繫破壞”法理與人的要素458
99公共工程承攬合同法規之特色461
100私人間建設工程合同的管理―――住宅品質確保促進法465
101服務合同(1)―――信貸合同469
102服務合同(2)旅遊合同473
103服務合同(3)教育合同477
104服務合同(4)融資租賃合同480
105合伙合同483
106無因管理486
107三角關繫的不當得利――轉用物訴權論490
六債權各論(二)
108權利侵害論497
109過失論的新發展505
110事實上的因果關繫511
111法人的侵權行為515
112用人者責任的適用範圍519
113交易型侵權行為524
114共同侵權行為529
115精神損害賠償金的機能與計算536
116過失相抵540
117律師費用的賠償請求544
118特殊的人際關繫與侵權行為548
119侵權行為的停止侵害訴訟552
120產品責任555
121醫療事故的損害559
122醫療訴訟中過失的認定563
123名譽、隱私567
124性騷擾571
七親屬
125婚姻法、親子法的國際動向577
126戶籍與民法580
127財產法與身份法的關繫584
128彩禮的法律性質588
129身份行為的登記與意思592
130假裝婚、同性婚597
131離婚原因再審視601
132財產分割請求權604
133母子關繫的成立608
134父子關繫的成立612
135收養法的課題618
136子女的養育費與婚姻費用622
137分居、離婚與子女的監護627
138家庭法院中審理的性質631
139DV(夫妻間的家庭暴力)、虐待兒童634
140高齡人的財產管理、監護638
141私人扶養的界限642
八繼承
142法定繼承份的意義647
143繼承份額的計算651
144繼承回復請求權的性質655
145共同繼承財產的管理659
146遺產分割的對像663
147遺產分割方法的指定與遺贈667
148遺囑執行人的權限671
149有關特留分的幾個問題674
“爭點”繫列是日本法學界自創的工具書,此類工具書並不以法條或案例為單位,而是聚焦於某一制度,梳理其由來與演變,闡明其中的爭議問題所在。《民法的爭點》篇幅短小、議題眾多。閱讀此書,可以一覽日本民法的問題分布,在資料上提供初步的檢索路徑;書中的篇目同時也是日本民法學習中的“重點”與“難點”,而為何重之、為何難之,書中都有精到的分析與論述。通過《民法的爭點》,讀者能在不同的主題上看到日本民法的過去、現在與未來。這一工具書不僅為學界示範了一種簡明卻不失意義的學術總結方式,而且將為尚在學習中的法律人闡明本國法的難點和重點,具有法學研究與法學教育上的雙重價值。
(日)內田貴,(日)大村敦志 編 張挺 等 譯
內田貴(1954年-)1976年畢業於東京大學法學部,同年起任東京大學法學部助手,師從星野英一教授。1979年起擔任北海道大學法學部副教授,1986年至2014年履任東京大學法學政治學研究科副教授、教授,2014年被聘為東京大學名譽教授,2015年起任早稻田大學特命教授。其在代表作《契約的時代》《制度契約論》中提出“關繫契約理論”,在日本合同法學說中獨樹一幟。大村敦志(1958年-)1982年畢業於東京大學法學部,同年起任東京大學法學部助手,師從星野英一教授。1985年起擔任東京大學法學部副教授,1998年升任東京大學法學政治學研究科教授,2019年被聘為東京大學名譽教授,20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