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陳新宇,陳煜,江照信 著
定 價:58
出 版 社:九州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6年09月01日
頁 數:294
裝 幀:平裝
ISBN:9787510845741
●第一章晚清法律改革
●第一節晚清法律改革的開啟與動因
●一晚清法律改革的開啟
●二晚清法律改革的外因
●三晚清法律改革的內因
●第二節晚清法律改革的主要內容
●一改造舊律
●二制定新法
●三設立新的法政機構
●四出國考察
●五開辦近代法律教育
●六籌建近代司法體制
●第二章近代公法的變遷
●第一節近代公法概論
●第二節清末及南京臨時政府時期的公法
●一清末的預備立憲活動與憲法性文件
●二南京臨時政府時期的《中華民國臨時約法》
●三清末及南京臨時政府時期的行政法制
●第三節北洋政府時期(北京政府)的公法
●一《中華民國約法》與“袁記法統”的確立
●部分目錄
陳新宇、陳煜、江照信著的《中國近代法律史講義》介紹從1901年到1949年中國近代法律制度與思想的變遷。主要以近代法律部門為體例,圍繞重大的法制變革、重要的法律文本、代表性法律人等問題展開考證與討論,反思晚清以降法治建設的利弊與得失,總結其特質與規律,為當代法治建設提供經驗與借鋻。
陳新宇,陳煜,江照信 著
陳新宇,清華大學副教授,北京大學法學博士,曾任日本名城大學研究員。清華法學院近代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國法律史學會理事,日本東洋法制史學會會友,《歷史法學》、《清華法學》編輯。出版專著2本,在《法學研究》、《政法論壇》、《名城法學》(日本)、《法制史研究》(中國臺灣)等刊物上發表論文20餘篇,主持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2項。曾獲首屆首都法學很好成果獎三等獎、第三屆中國法律文化研究成果獎二等獎,靠前屆中國法律文化研究很好青年成果獎、清華大學百年校慶優選個人、清華大學很好班主任一等獎、清華大學第四屆青年教師教學大賽二等獎、清華大學第五屆“我很喜愛的老師”法學院候選教師、清華法學院首批“凱原學者”、嶽成獎等
作者謹識
近代中國法面臨著“三千年未有之大變局”,不同以往王朝更替,仍是在固有中華法繫、律學傳統之下的法律變革,近代以降的法律變革,乃傳統中華法繫解體,律學傳統斷裂,舶來的近代西方法制與法學和國家與社會發生“化學反應”的過程。
近代中國法在移植與繼受之時代背景下,被賦予“器物、制度、文化”的三重屬性,其既有工具理性的器物功能,又是國家建構的制度方略,兼具啟蒙批判的文化意義,在法律近代化的不同階段,這三重屬性既有各自的彰顯,亦有整體的展示。
近代中國法承載著“統一、守成、更新”的立法使命,“統一”意味著與世界大同良規保持一致,“守成”意味著對固有文化傳統的尊重保留,“更新”意味著符合時代發展的潮流趨勢,三者之間具有內在的緊張性,體現出古今中西問題的衝突。
近代法政人背負“政治救國”、“法律救國”理想情懷。其面臨著近代國家與社會急劇轉型,新思潮層出不窮之局面,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