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教程的編寫力求做到"兼顧古今史論結合"。"兼顧古今"是在客觀陳述法律發展史的基礎上,亦立足於現實社會中的法律環境對歷史上的法律進行現代性詮釋。"史論結合"是在盡可能客觀地呈現法律歷史原貌的同時,亦以現代部門法學的分類分別闡述中國法律發展的進程。本教程"皇帝制度"專設一章,突出了中國古代社會的法律特點,即以皇權為核心的制度安排與學說闡釋。第六章"近代中國法律的轉型"主要闡述西學東漸以來近代中國法律變革的特點,重在描述與論證由古至今的"轉型"。第二章至第五章按官制官規、民法、刑法、訴訟法分類歸納了屮國古代法律的有關史實,總結了中國古代法律發展的經驗和教訓,以期能為當下的法律提供歷史的借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