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自由》是穆勒影響深遠的一本小冊子,1859年在英國出版。一出版即引起轟動,至今仍是政治哲學領域的重要文獻。本書共五章,分導論、思想和討論的自由、個性是幸福的要素之一、社會對個人權威的和若干應用。他在功利主義的基礎上討論了自由的含義和極簡原則、自由的外延,在洪堡和托克維爾思想的基礎上討論了人的個性與自由的關繫。他認為,隻要不涉及他人的利益,個人就有接近的行動自由,其他人和社會都不得干涉;隻有當自己的言行危害他人利益時,個人纔應接受社會的強制性懲罰。這是建立在“優選多數人的優選幸福”這一功利主義原則上的、作者以豐富詳實的資料、通俗生動的語言,闡述了他的獨特見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