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本教材是為全國高職高專法律文秘專業的教學需要而編寫的專用教材。
在本教材的編寫過程中,我們力圖使其具有以下幾個特點:其一,適應高職高專教育的特點。高職高專教育在理論教學上,以“必需”、“夠用”為原則,在培養目標上是為社會培養應用型人纔,因此,本教材在加強基本理論、基本概念、基本知識闡釋的同時,注重學生實際應用能力的培養。其二,以工作崗位為中心設計教材內容。法律文秘專業的工作崗位,主要是從事司法機關的書記員工作,以及政府機關、法律服務機構及企事業單位的文秘工作。為此,本教材打破了以繫統傳授知識為主要特征的傳統學科教育模式,轉變為以工作崗位為中心組織教材內容、構建所需的理論知識的新型教育模式,即不求繫統性,但求實用性。例如,傳統的學科教育中的有關內容本教材未必涉及,在傳統的學科教育中非重點的內容本教材可能作為重點知識予以闡釋。其三,突出以案釋理、以案釋法。本教材在每節的開頭都設置了導入案例,在節中的相關理論部分或法律規定部分都簡要分析了該案例;在每章的結尾又設置了示範案例和習作案例, 目的是進一步傳授給學生分析刑事案例的方法,並以此方法強化訓練,從而提高應用能力。其四,突出綜合性。本教材上編為刑法,下編為刑事訴訟法,是唯——部將刑法和刑事訴訟法結合在一起的教材,但它不是刑法和刑事訴訟法教材的簡單壓縮.而是根據法律文秘專業的崗位需要提煉內容的組合。其五,注重體例的獨特性。為了方便學生學習,本教材在每章中設置了學習目標、本章小結、實務訓練(示範案例和習作案例)、復習與思考,每節設置了導入案例,教材的後還附有主要的參考文獻,便於學生查閱相關資料。
在本教材的編寫過程中,我們力圖使其具有以下幾個特點:其一,適應高職高專教育的特點。高職高專教育在理論教學上,以“必需”、“夠用”為原則,在培養目標上是為社會培養應用型人纔,因此,本教材在加強基本理論、基本概念、基本知識闡釋的同時,注重學生實際應用能力的培養。其二,以工作崗位為中心設計教材內容。法律文秘專業的工作崗位,主要是從事司法機關的書記員工作,以及政府機關、法律服務機構及企事業單位的文秘工作。為此,本教材打破了以繫統傳授知識為主要特征的傳統學科教育模式,轉變為以工作崗位為中心組織教材內容、構建所需的理論知識的新型教育模式,即不求繫統性,但求實用性。例如,傳統的學科教育中的有關內容本教材未必涉及,在傳統的學科教育中非重點的內容本教材可能作為重點知識予以闡釋。其三,突出以案釋理、以案釋法。本教材在每節的開頭都設置了導入案例,在節中的相關理論部分或法律規定部分都簡要分析了該案例;在每章的結尾又設置了示範案例和習作案例, 目的是進一步傳授給學生分析刑事案例的方法,並以此方法強化訓練,從而提高應用能力。其四,突出綜合性。本教材上編為刑法,下編為刑事訴訟法,是唯——部將刑法和刑事訴訟法結合在一起的教材,但它不是刑法和刑事訴訟法教材的簡單壓縮.而是根據法律文秘專業的崗位需要提煉內容的組合。其五,注重體例的獨特性。為了方便學生學習,本教材在每章中設置了學習目標、本章小結、實務訓練(示範案例和習作案例)、復習與思考,每節設置了導入案例,教材的後還附有主要的參考文獻,便於學生查閱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