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以歐美國家環境法律實踐和學術文獻為基礎,跨越了法律與經濟兩類學科並將它們有機結合在一起進行實踐應用研究,是一部非常具有創新意義的學術專著。從公平與效率的雙重角度出發,首先研究了環境負外部性問題的經濟學規律和一般經濟、技術解決方法,然後,在立法、執法和司法三個層面上,將經濟學與法理學理論相結合,就環境法目標、環境標準制定、環境損害侵權責任準則、環境管制、環境罪、環境損害責任保險與賠償基金等問題進行了深入探討和論述。後,以歐美司法實踐為例,對歐美國家乃至國際環境法律體制、環境法基本原則的經濟學原理與標準進行了闡釋,對發展中國家環境法制定與實施的特殊問題進行了深入剖析。在以環境法與經濟學相結合的跨學科研究領域裡,本書的出版有望為其奠定堅實的學術基礎,並為建立更加合理、高效、嚴密的生態環境保護法治體繫提供具有較高價值的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