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本規範是根據原建設部《關於印發<2007年工程建設標準規範制訂、修訂計劃(第二批)>的通知》(建標[20073126號)的要求,由中石化南京工程有限公司會同有關單位共同編制完成。
本規範在編制過程中,編制組經廣泛調查研究,認真總結實踐經驗,參考有關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並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後經審查定稿。
本規範共分8章和3個附錄,主要內容包括:總則、術語、防止料倉靜電積聚和放電、防止粉塵燃爆、料倉內結構件的設計、料倉附屬設施、防止人體放電、防止料倉著火和火焰傳播。
本規範中以黑體字標志的條文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
本規範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負責管理和對強制性條文的解釋,由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負責日常管理工作,由中石化南京工程有限公司負責具體技術內容的解釋。本規範在執行過程中如有意見或建議,請寄送中石化南京工程有限公司(地址:江蘇省南京市江寧區科建路1189號,郵政編碼:211100),以便今後修訂時參考。
本規範在編制過程中,編制組經廣泛調查研究,認真總結實踐經驗,參考有關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並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後經審查定稿。
本規範共分8章和3個附錄,主要內容包括:總則、術語、防止料倉靜電積聚和放電、防止粉塵燃爆、料倉內結構件的設計、料倉附屬設施、防止人體放電、防止料倉著火和火焰傳播。
本規範中以黑體字標志的條文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
本規範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負責管理和對強制性條文的解釋,由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負責日常管理工作,由中石化南京工程有限公司負責具體技術內容的解釋。本規範在執行過程中如有意見或建議,請寄送中石化南京工程有限公司(地址:江蘇省南京市江寧區科建路1189號,郵政編碼:211100),以便今後修訂時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