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本標準根據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頒布的《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規定》及GBl7924--1999{廈地域產品通用要求》制定.
本標準代替並廢止GB l8356--2001《茅臺酒(貴州茅臺酒)》。
本標準與GB l8356--2001相比主要修改內容如下:
——根據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頒布的《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規定》,修改相關名稱;
——由強制性改為推薦性;
——對部分定義、原料要求、釀造環境、傳統工藝等內容的文字進行了修改,使之更準確清楚;
——按照現行的國家標準修改了理化指標的酒精度;
——增加了1L以上容量的產品規格。
本標準的附錄A為規範性附錄。
本標準代替並廢止GB l8356--2001《茅臺酒(貴州茅臺酒)》。
本標準與GB l8356--2001相比主要修改內容如下:
——根據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頒布的《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規定》,修改相關名稱;
——由強制性改為推薦性;
——對部分定義、原料要求、釀造環境、傳統工藝等內容的文字進行了修改,使之更準確清楚;
——按照現行的國家標準修改了理化指標的酒精度;
——增加了1L以上容量的產品規格。
本標準的附錄A為規範性附錄。
本標準根據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頒布的《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規定》及GB
l7924--1999{廈地域產品通用要求》制定.
本標準代替並廢止GB l8356--2001《茅臺酒(貴州茅臺酒)》。
本標準與GB l8356--2001相比主要修改內容如下:
——根據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頒布的《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規定》,修改相關名稱;
——由強制性改為推薦性;
——對部分定義、原料要求、釀造環境、傳統工藝等內容的文字進行了修改,使之更準確清楚;
——按照現行的國家標準修改了理化指標的酒精度;
——增加了1L以上容量的產品規格。
本標準的附錄A為規範性附錄。
本標準由全國原產地域產品標準化工作組提出並歸口。
本標準起草單位:中國貴州茅臺酒廠有限責任公司。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季克良、瀋怡方、高月明、高景炎、楊明、楊代永。
本標準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布情況為:
——GB 1 8356——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