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美國在1990年首次將運行許可證條款寫入《清潔空氣法》,目的是通過許可證這一行政手段確保污染源能按照《清潔空氣法》的要求合法排污,同時提高美國環保局的執法有效性。美國運行許可證制度經歷了多年的修訂、實施和實踐,已經具備相對完備的法律支撐、先進的科技支持、強有力的執行、豐富的實踐,對我國排污許可證制度的實施具有較好的借鋻意義。
《美國固定源排污許可證制度關鍵內容及啟示》作為繫列叢書之一,從美國固定源污染控制基本制度、運行許可證制度歷程、政策框架、管理體制、管理機制做了繫統梳理,並提出了對我國開展排污許可證制度的啟示。
《美國固定源排污許可證制度關鍵內容及啟示》作為繫列叢書之一,從美國固定源污染控制基本制度、運行許可證制度歷程、政策框架、管理體制、管理機制做了繫統梳理,並提出了對我國開展排污許可證制度的啟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