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現經濟社會發展與資源能源消耗的負增長,僅僅采取傳統指令式管理方法是不夠的。國內外,尤其是歐洲的經驗表明,多種政策與傳統指令式管理方法的組合應用,是破解可持續發展難題的有效途徑。可持續發展不可能單獨通過一種常規的管理辦法來實現,這已經成為廣泛的共識。面對可持續發展帶來的巨大挑戰,自願協議式環境管理方法應運而生。自願協議式環境管理方法在歐盟的迅速發展,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歐盟傳統的強制性手段所存在的缺陷,再加上政府新的管理模式,及采用靈活性更強的框架性協議等都為規避傳統指令式管理方法所存在的不足提供了很好的解決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