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本規範是根據建設部建標[2002]26號文《二○○一~二○○二年度工程建設國家標準制定、修訂計劃》要求,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會同有關單位共同編制完成的。
在編制過程中,編制組建設了廣泛的調查研究、生產、設計和使用的科研成果及工程實踐經驗,參考了相關國際標準及美、日、德等發達國家的相關標準,進行了有關基礎性實驗及工程應用實驗研究。廣泛征求了設計、科研、制造、施工、大專院校、消防監督部門和單位的意見,後經審查,由有關部門定稿。
本規範共分六章和七個附錄,內容包括:總則、術語和符號、設計要求、繫統組件、操作與控制、安全要求等。
本規範以黑體字標志的條文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
在編制過程中,編制組建設了廣泛的調查研究、生產、設計和使用的科研成果及工程實踐經驗,參考了相關國際標準及美、日、德等發達國家的相關標準,進行了有關基礎性實驗及工程應用實驗研究。廣泛征求了設計、科研、制造、施工、大專院校、消防監督部門和單位的意見,後經審查,由有關部門定稿。
本規範共分六章和七個附錄,內容包括:總則、術語和符號、設計要求、繫統組件、操作與控制、安全要求等。
本規範以黑體字標志的條文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