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在律師這個行當中,代理案件一般不叫“辦案子”,而叫“辦案子”。我倒覺得,這裡的“做”,關鍵在於“坐”。
每位律師“坐”案子的風格是不同的。有的長於理論,致力於法學理信紙與本案案情的*結合,法律文學常常洋溢著濃濃的學術氣氛;有的專於原則:把握大勢、闡述精神、當庭發揮、臨場應變;還有的工於具體:每一個法律觀點都不是用自己的“嘴”說話,而是用大量的證據摘要和法條原文說話。這裡的證據,不僅包括已方的證據,還特別注意引用對方提交給法院、但有利於我的證據;這裡的法條,不僅包括法律、法規和規章,還特別注意引用司法解釋和地方性法規。其風格是,在多道進攻或防御方向上,講具體、摳細節、求精確,把證據和法條引用分析到*限度,把對方可能出的“牌”設想和應對到*的限度。我喜歡後者。
每位律師“坐”案子的風格是不同的。有的長於理論,致力於法學理信紙與本案案情的*結合,法律文學常常洋溢著濃濃的學術氣氛;有的專於原則:把握大勢、闡述精神、當庭發揮、臨場應變;還有的工於具體:每一個法律觀點都不是用自己的“嘴”說話,而是用大量的證據摘要和法條原文說話。這裡的證據,不僅包括已方的證據,還特別注意引用對方提交給法院、但有利於我的證據;這裡的法條,不僅包括法律、法規和規章,還特別注意引用司法解釋和地方性法規。其風格是,在多道進攻或防御方向上,講具體、摳細節、求精確,把證據和法條引用分析到*限度,把對方可能出的“牌”設想和應對到*的限度。我喜歡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