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是作者承擔司法部2006年度“國家法治與法學理論研究”重點研究項目《控制腐敗法律機制研究》(項目編號:06SFBl009)的*終成果。也是一部很有特點的創新制作,不僅讓我們重新審視了腐敗的根源、認識了腐敗的機理、感受了腐敗的危害,還深刻解讀了控制腐敗的對策。尤其是其著眼干職務犯罪的控制和機制打造兩個重點,著力發揮法律機制內部各要素間的導向和律動作用,意圖使每個公職人員不想腐敗、不敢腐敗和不能腐敗。本書重新界定了雙重視角下認定腐敗的標準,提出了“腐敗三動力”理論,即“本能——腐敗的原動力;衝突——腐敗的內動力,機會——腐敗的外動力”,深刻指出腐敗的成因與人之本能有關的立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