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是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突破口,是轉變政府職能、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的重大舉措,是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必然要求。國務院對行政審批項目的處理決定向社會公布後,國內外普遍反映良好,在政治、經濟和社會各個層面都產生了積極的影響。繼續深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是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和《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建設法治政府的重要步驟,對於提高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管理經濟和社會條件下政府管理經濟和社會事務的能力和水平,促進社會全面進步,具有重要的意義。
本書收錄了自2002年以為國務院分三批取消和調整的行政審批項目目錄,依據第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並通過的9部法律修正案取消和調整的行政審批項目目錄,2000年6月國務字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項目目錄。本書具有準確、權威、實用的特點。
本書收錄了自2002年以為國務院分三批取消和調整的行政審批項目目錄,依據第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並通過的9部法律修正案取消和調整的行政審批項目目錄,2000年6月國務字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項目目錄。本書具有準確、權威、實用的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