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本次人員密集場所安全生產政府規章制定工作,思路清晰、目標明確,重點解決兩大突出問題:一是針對人員密集場所安全生產共性問題和特殊要求,著力增強安全生產保障措施,有效提高應對突發事件能力,*限度減少人員傷員;二是強化政府監管,明確行業主管部門對人員密集場所安全生產負有監管責任,並賦予相應處罰權,行業監管和綜合監管相結合的安全生產監管體制建設取得實質性進展。
本次人員密集場所安全生產政府規章制定工作,注意把握客觀性。各參與部門多次組織實地調研、考察,深入到比較典型的人員密集場所經營單位,現場查看安全生產狀況、事故隱患易發區域和可能導致事故的重點部位,對擬規定的安全措施和技術手段反復進行論證,從實際情況出發,客觀把握標準和條件,力求所做出的約束性規定切實可行,使大部分企業經過努力能夠達到。
本次人員密集場所安全生產政府規章制定工作,注意把握客觀性。各參與部門多次組織實地調研、考察,深入到比較典型的人員密集場所經營單位,現場查看安全生產狀況、事故隱患易發區域和可能導致事故的重點部位,對擬規定的安全措施和技術手段反復進行論證,從實際情況出發,客觀把握標準和條件,力求所做出的約束性規定切實可行,使大部分企業經過努力能夠達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