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部以人稱敘述的偵探小說。主人公“我”是美國一個偵探事務所的偵探,受小城帕森威裡一個名叫唐納德威爾遜的人雇傭來到城裡,第二天發現威爾遜被人謀殺。“我”花了三天時間偵破了這個案子,同時卻也觸動了這個小城的罪惡勢力。“我”面對以小城獨裁者為首,包括流氓、賭徒、黑良心的律師以現任警察局長和警察隊伍中的敗類等形形色色的壞蛋糾集而成的強大惡勢力,憑著一身正氣和過人的本領,勇敢地擔負起“清理豬圈”的任務,用離間計摧毀了盤根錯節的犯罪組織,取得後勝利。《血色收割》達希爾?哈米特富盛名的結構推理小說,線索復雜,疑點層出不窮,而當所有的錯綜的矛盾擠壓在一起,幾乎壓塌了整篇小》說的時候,作者采用為鋒利的快到完全斬斷,取得結構上的終勝利。所以這部小說一直被認為可讀性在作者的代表作《馬耳他之鷹》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