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序
就像大部分小說家,我寫短篇小說是為了練筆。寫短篇也成了我一種戒不掉的習慣。我相當幸運能夠師從兩位精通小說形式的大師:卡佛(Raymond Carver)和沃爾夫(Tobias Wolff)。當我一九八一年被《紐約客》(The New Yorker)雜志炒魷魚時,他們都在雪城大學(Syracuse
University)任教。我會被炒是因為完全不勝任“事實查證員”之職。就像“臉部特寫”合唱團那樣,我相信事實全來自觀點角度。①不管我是不是可以說虛構是我的專長,我都無法信任事實。
我起初是專為追隨卡佛學習而到雪城大學進修,他的小說《能不能請你安靜點?》(Will You Please Be Quiet,Please?)在一九七六年出版沒多久我便拜讀過,一讀之下驚為天人。相當幸運的是,我在進修期間另外還有機會上到沃爾夫的課——他的《北美殉道者花園》(In the Garden of the North American Martyrs)那時剛出版。卡佛教學時全憑直覺:他自視為學生的哺育者而非批評者。他作為老師的天分是促進我們每個人的編輯自覺,讓我們懂得質疑自己的選詞用字、去掉廢話、刪除有問題的形容詞和在頁邊上畫上一堆問號。除了當寫作班導師,他還開了一門課,課名“短篇小說的形式和理論”,讓我們閱讀他喜愛的短篇小說實踐者:契訶夫、巴別爾(Babel)、海明威、韋爾蒂(Welty)、弗蘭克·奧康納(Frank O,Connor)和弗蘭納裡·奧康納(Flannery O,Connor)。每堂課一開始,他會先點一根煙,然後問我們:“你們怎樣看?”①他總是希望,這是他在一堂課所需要說的一句話。有一次,一個英文繫的學生鬥膽挑戰他的方法論,問他這門課明明沒談多少形式和理論,課名卻有這兩者。聽到這樣一問,卡佛有點緊張地吸入一口煙,然後縮著脖子坐在椅子裡,過了好一會兒纔說:“這個嘛,我猜原因在於……這門課是要我們讀一些短篇小說,然後形成我們自己的理論。②”
沃爾夫老師的方法要分析性和批判性得多。他會像個解剖病理學家那樣,在我們眼前把一個短篇小說分解,給不同部分各一個名稱,然後解釋它們為什麼能產生效果或為什麼不能產生效果——我們的寫作課作業大部分屬於後一類。和他的傑出同事不同,他對蠢材或他們寫的故事沒什麼耐性。
我把一篇作業《邊城》試投給《巴黎評論》(The Paris
Review),沒想到幾星期後接到該刊物長年主編普林普頓(George Plimpton)的電話。他用清脆和權威的聲音告訴我,他頗為喜歡我的故事,想要刊登,但又好奇我是不是還有更好的。我重讀了幾篇舊作,覺得乏善可陳和拾人牙慧,但在過程中翻出一段我在經歷一個悲慘夜晚之後草寫成的文字。我覺得內容還算蠻有原創性的,便花了一個通宵把它擴充為一篇短篇小說。普林普頓在一九八二年把它刊登出來,題目是《現在清晨六點,你知道你在哪嗎?》,是為我篇獲得發表的小說。過一段時間之後,我意識到我對故事中那個以獨特人稱表現的主角還有更多可說的,遂以原故事為基礎,衍生出我的部長篇《如此燦爛,這個城市》(Bright Lights,Big City)。《邊城》後來也找到了落腳處:我讓它成為我第二部長篇《肉票》(Ransom)裡一個背景故事。由於《邊城》算得上是我篇過得去的故事,所以我把它收入本集子裡。
我的第三部長篇《我的人生故事》(Story of My Life)基本上是從我的同名短篇小說中有機地生發出來,後者於一九八七年發表在《時尚先生》(Esquire)。類似的,一九八五年發表在《紐約客》的《菲洛梅娜》後來也發展成為長篇小說《模特兒行為》(Model Behavior)。不過,另一篇一九九三年發表在《時尚先生》的故事《野蠻人和兒子》(Savage and Son)雖然也是長篇小說《後的野蠻人》(The Last of
the Savages)之所本,但我沒有把它收入本書,因為我覺得它更像中篇小說而非短篇小說(除了是就長短而言還是就接觸面而言)。
明顯的是,我更感興趣於創作長篇小說,而我的很多短篇也常常變成隻是熱身運動。用短篇小說來為長篇小說發端同時有著心理價值和實用價值。一部長篇動輒三四百頁,寫成時間也許費時經年,一想到就會讓人畏縮。寫長篇小說是發展一段長期的關繫,反觀寫短篇卻讓你可以假裝自己是在搞一夜情,是要先感受一下某個題材是什麼滋味,所以會較為放膽下筆。
不過,雖有自打嘴巴之虞,我還是必須指出:在創作短篇小說之時,我的心情往往不是隻有一點點膽戰心驚。較長篇的小說(更遑論亨利·詹姆斯所說的“松垮垮大怪物”)即便出現許多錯誤的轉折、讓人乏味的角色和走調的句子,一樣可以存活,反觀短篇小說卻不容許些許失誤。一篇好的短篇要求精確的音準和對形式有恰到好處的掌握。隻有硬如寶石的猛火能把它燒起來。
《抽煙》創作於一九八五年,當時《如此燦爛,這個城市》剛出版不多久。那是我次為羅素和考琳夫妻塑像——他們日後將會再次出現在《光明塌陷》(Brightness Falls)和《美好人生》(The Good Life)兩部長篇。在每寫兩部長篇小說之間,我繼續創作短篇小說,其中七篇(《抽煙》《生意》《他們是怎樣玩完的》《和朗尼聯絡》《團圓》《皇後與我》和《假醫生》)連同篇幅較短的《模特兒行為》在一九九九年結集為精裝本出版。有鋻於它們從沒有以平裝本的面目出現,所以這一次我把它們收納進來。
現在回顧起來,這些故事中的某一些還頗為有時代感。例如,《我的公職生涯》是寫成於一九九二年(我不知怎地忘了把它收入《模特兒行為》),比莫妮卡·萊溫斯基(Monica Lewinsky)①成為一個家喻戶曉的名字還要早幾年。《皇後與我》寫成於差不多同一時期,當時“肉品包裝區”仍然是它賴以得名的那種產業的中心:它白天和晚上都是賣肉,隻不過晚上賣的是另一種肉,買賣雙方是跨性別性工作者和他們開著轎車巡航的恩客。對於那些隻知道“肉品包裝區”是曼哈頓流光溢彩白金卡夜生活輻輳點的人,會很難認得《皇後與我》中描寫的那一區。它改變太大了。談到改變,我有時會對原篇章作出一些修改。隻要我認為某些改動可以改善原故事的品質,就會毫不猶豫為之。對於有好幾篇我現在看來像死狗的故事,我更是不能自已地對它們進行大規模改造,希望可以起死回生。
另外十二篇故事(包括《與豬同眠》《看不見的籬笆》《我愛你,甜心》《簡易判決》《火雞節日聖母》《服務生》《滿盤皆落索》《名門淑女歸鄉記》和《把黛西放下》在內)都是寫成於較近期,即二○○七年十二月至翌年晚春之間。《池塘畔的潘妮洛碧》也是寫成於這個時期,其中的艾莉森·普爾也是我在一九八八年出版的長篇小說《我的人生故事》的女主人公。(作為一個虛構人物,艾莉森獲得了自己的生命:布雷特·艾利斯[Bret Easton Ellis]把她寫入小說《美國殺人魔》[American
Psycho],讓她差點被帕特裡克·貝特曼殺死,後來又在小說《格拉莫拉瑪》[Glamorama]裡給了她一個顯眼位置。另外,啟發這個角色的本尊近也臭名遠播起來,但因為這是“事實”方面的事情,我就不深論了。)《遊行示威》是我在創作《美好人生》期間寫成的,它們的女主角都是我以前便寫過的考琳。《後的獨身漢》擱筆於二○○八年五月,算是近期之作,不過初幾段是一九九○年代初期便寫出來,從此被束之高閣很長時間。
雖然這二十六個故事的主題形形色色,而且是在漫長的二十六年之間陸續寫成,但它們也許仍反映著我的某些持續關注和執念。不過這些也屬於“事實”方面的事情,所以我就不多談了。我樂在創作這些故事之中,也但願各位樂在閱讀它們之中。
傑伊·麥金納尼
二○○八年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