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書分三卷,卷共5章,簡要介紹了諸如法律和戰爭等基本概念,該卷集中討論“戰爭的合法性”問題。他認為,根據自然法,任何人基於正當理由均可以發動戰爭。 第二卷共26章,該卷主要是萬民法在國際層面的運用和分析;它看似隻在少數章節論述到戰爭的原因,但其背後的法理均與戰爭、和平有關,實際上隱含著戰爭的原因及戰爭可能的避免與減少。第三卷共25章,該卷集中討論戰爭中各種情況,不是戰爭的理由,而是戰爭所涉的程序如宣告等、戰爭中的權利如戰俘的權利等、相關主體的行為對不正當戰爭手段的節制,如對戰俘的態度及給予的待遇、毀壞敵方財產行為的節制、殺戮行為的節制、戰後公民財產權的恢復等;同時對戰爭中的中立者、個人行為和交戰雙方之間及相關人員的誠信等都給出了精彩的分析和論述。